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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铁证如山,医院竟称“不认可”——钟祥市人民医院被认定医疗事故主要责任后拒不赔偿,家属含泪求助社会2025年9月30日,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一份编号为(2025)临鉴字第1097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认定钟祥市人民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围术期VTE风险评估、术后VTE/PE防范措施不足”的过错,该过错与患者因急性肺栓塞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参与程度高达56%-95%。这一结论在医学鉴定领域,通常被理解为医院应承担绝大部分直至全部责任。然而,令所有人震惊与心寒的是,医院居然未经过家属同意私自将尸体转运至火葬场,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遗体的处理,应当尊重死者生前意愿,尊重其家属的意见。"钟祥市人民医院并没有做到,而且面对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威鉴定报告,钟祥市人民医院不仅没有主动联系家属协商善后与赔偿,反而在得知结果后采取了“不认可鉴定结论”的强硬态度,试图将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事故发生后医院的一系列“甩锅”行为,让本就痛失亲人的家属,陷入了更加漫长而绝望的维权困境。“我们以为拿到了鉴定书,就有了公道。没想到,医院连国家指定的司法鉴定结果都可以不认。”患者家属声音哽咽,“他们是在用时间和程序消耗我们,我们真的走投无路了。”这起事件并非简单的医疗纠纷。它暴露出在部分医疗机构中,当面临严重的医疗责任时,“百般抵赖”竟成了某种应对策略。鉴定前或许还有对专业过程的争议,但在具有明确结论的司法鉴定之后,医院方的拒不承认,无疑是对法律权威的漠视,也是对逝者生命和家属权益的二次伤害。据家属反映,医院方面至今未有真诚沟通与道歉,赔偿事宜更是无从谈起。他们不得不准备踏上漫长、昂贵且结果难料的诉讼之路。而对于一个刚刚经历创伤的普通家庭而言,这无疑是难以承受之重。我们不禁要问:1. 司法鉴定的意义何在? 如果连省级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载明主要因果关系的意见书都无法让责任方低头,那么患者家属还能依靠什么来维权?2. 医院的担当何在? 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天职,而勇于面对错误、积极承担责任,同样是医疗职业道德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抵赖与推诿,如何重建早已脆弱的医患信任?3. 监管的责任何在? 当医院公然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与道德责任时,相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是否应及时介入调查与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目前,家属在悲愤与无助中,向社会发出呼吁:他们不仅仅是为自己的亲人讨一个说法、争一份应得的赔偿,更是希望以此案例,推动医疗系统对责任的敬畏、对生命的尊重,杜绝类似“鉴定后仍抵赖”的荒唐局面再次发生。我们期待钟祥市人民医院能正视司法鉴定结果,拿出应有的诚意与担当,尽快与家属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呼吁上级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莫让一纸公正的鉴定书,最终沦为废纸;莫让患者家属,在失去亲人后,再独自面对一个冷漠而坚固的“体系”。#钟祥市人民医院 #钟祥市人民医院事故 #医院事故 #急性肺栓塞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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