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ve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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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诡异的另类《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转交方式3.18日晚,我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我是人社局工资股工作人员,关于您2024年2月5日通过湖北智慧信访系统反映的养老金问题,现给予书面回复,请查收!”我一头雾水,表明我未曾通过湖北智慧信访系统反映过养老金问题。在我接受了工作人员的微信添加请求后,意见书未见发来。第二天,人社局盖有大章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电子档通过微信转发给教办刘主任,刘主任转发给老高,老高转发到我,终于,我收到了。二、凭空捏造的信访事项和调查处理意见(见上传图片)点开收到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开头语“2024年2月5日您通过湖北智慧信访系统反映养老金问题(信息系统编号LF420000202402276029)”竟一度让我怀疑自己是否进入了梦境。我从来没有通过湖北智慧信访系统反映过养老金问题,居然还能整出个编号!接着还整出了主要诉求和理由!查看后面的各项内容,都是东挪西借拼凑而来。如后面几段内容和我上周批判造假的那份回复纪委的不实报告如出一辙,只是删减了3段而已(见钟祥论坛中我在3.21日发布的贴文图片)。三、还原2月5日信访真相:人社部和教育部下发处理意见,要求对口部门即时核办2024年2月5日,我在北京,国家人社部和教育部看了我提交的材料后,引起重视,得知一句话能解决的工龄认定申请8载未果后,很同情底层老百姓。人社部接待处的那位老领导一字一句敲打着电脑认真写着处理意见,并念给我听,内容大致如下:请地方按国家政策尽快落实,恢复其增补4年工龄。工龄认定与正常工作之外的假期读书没关系,与文凭没关系。工龄计算自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交流时叮嘱:意见下发,回去就抓紧办,现在国家更关注地方信访工作了,2024年1月开始实施信访条例新规,加大了对信访办案不力的惩罚力度。教育部接待员则是一位文质彬彬很有涵养的年轻人,回复意见类似。【我人在北京时,教办刘主任电联,说我的增补工龄表已经提交办理中。我人回来发现还是老样,2.7上午是刘主任安排约谈,下午定好和老高一同去两局办理,因故未能到。2.8日带回消息:要等开年了党组领导开会商讨再办~。一股无名火!事实清晰,证据明确,人社部、教育部意见都下发了,即时核办即可,咱们钟祥地方父母官在“法外之地”继续忽悠。2.9日过年放假,我知道开年了也意味着我开学上班了,无暇分身多过问。教办刘主任具体负责此事,我全程放手,辛苦咱们领导办,毕竟,真的假不了。期间,一些插曲我略过。】四、本该由地方人社局信访部门对国家人社部意见进行核办,竟转由工资科人员杜撰个意见书来冒充顶替征对我的如实申报工龄诉求,人社部给予中肯的意见,下达到地方核实办理,咱们钟祥人社局对应的信访部门按规定就该履行职责实事求是立即落实吧,是怎么就隐瞒了真相,轮到由工资科工作人员随意编造意见书下发当事人的?仔细看《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经办人,是工资科科长和另一个职员。不知道全国广大人民知晓这个事件会是什么反响了。特佩服咱们年轻有为的科长,您心安理得,驾轻就熟,轻而易举便以人社局的名义编造出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麻烦神通广大的科长解释一下:为什么不是信访办工作人员出面落实人社部意见,是权力有限,还是能力不足?您曾无数次释放您的职权能量,向外频频发出干扰信息,是自身内核有障,还是外在指令强大?就依法认定教师工龄一事,我曾“六问教育局,四问人社局”,您作为人社执掌政策的工作人员,可以给出合理答复吗?造谣打压愚弄老百姓,阻挠工龄如实办理。这里缺失的不仅是工龄,是职业道德的严重缺失——是重要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最起码道德底线的缺失,是主管部门责任人最起码监管职责的缺失!网友送来箴言:每一个默默扎根向上生长的日子,你都要有超乎一切的坚韧和勇气。当你足够强大,全世界的恶意都会为你让路。
不知是谁说过: 一束光照进了屋,发现了屋的黑暗,于是光便有了罪。3.12日,教办刘主任手持一份材料找我约谈,声色俱厉。我获准仓促拍下材料(不够清晰),发现是一份关于我信访事件的办理情况报告,看完我惊呆了: 官方报告竟可以这样编造事实误导真相。大家一起来看看(见上传图片)。第一段中,“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工作专班进行了调查”与事实不符。我申请增补的4年工龄,工作事实清晰,人证物证俱全,我在初期就明明白白解答了两局所有质疑。一句话能解决的工龄认定,到现在依然在找借口。谁重视了?工作专班是哪些人,调查了谁?怎么调查的?第二段描述看似事实,但表述方式有误导嫌疑。文中提到我的基本情况是代课老师,刻意加上“临时”二字。不管现在怎么界定,我当时是以民办教师的称呼聘用的。我有这4年完整的年度考核档案,期间我还代表学校参加市英语优质课竞赛。查看这4年工资档案可知,我的工资是教育系统统一下发的,名字一直列入“民师工资”一栏。(注: 民办教师有广义和狭义概念)第二段中还介绍了分配方式,我有必要解释一下:我于1995年通过业余学习拿到英语大专毕业证,于1997年10月以大中专生推荐分配的方式实现“民转公”身份的转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 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当时的大背景是到处英语老师紧缺,我算是有幸搭上政策的便利车。不管现在的地方父母官认不认可“民转公”说法,事实就是这样。第3段中提到我“要求读书期间计算连续工龄”,这严重篡改事实。我已澄清过多次:我的诉求是如实申报我1997年10年转正前连续工作的4年工龄(1993.9-1997.9)。其中前两年(1993.9–1995.7),我是边上班边利用假期在湖北广播电视大学钟祥分校英语专业班学习修个文凭,不是在校读的。这个班办学模式是函授形式,学员都是边上班边利用假期学,还没听说谁上了班没算工龄的。不知怎么我就不明不白遭遇“指鼠为鸭”,被地方父母官强行打造成“要求读书期间计算连续工龄”——霸王痞子逻辑。第四段中提到“堪比审讯会”,还原真相如下: 我本身是要求教育局按政策给我如实申报工龄,结果在2023.7.12,曹科长却带上教办胡主任及政工老高,加上我共4人一起到人社局找科长,我以为是帮解决问题的,拎上全部工资档案和教学考核档案来证明我的工作经历,因为这些已足以认定工龄。哪知人家只是草草翻看了一下,却对他们带来的个人人事档案咬文嚼字。当发现我的人事档案一栏上有显示“1993.9-1995.7湖北电大学习”字样时,就一口咬定我这两年在读书,否认我的工作实情。同时,质疑我的工作分配造假,质疑我的毕业证作假,声称要追究,要严查,堪比审讯会一点不夸张。尽管身正不怕影子斜,但我对办事人员偏离主题,找荐设卡的作法愤怒失望到极点,如火山爆发般崩溃大哭。(国家政策很明确: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全国上下,对于我那个年代的职工,只要提供“工资单”证明工作属实,就可认定工龄。)科长作为人社执掌政策的工作人员面对这种局面,应该即时亮明国家政策表个态吧,没有。相反又提出一个离谱的新观点,说我当初工作过的赵泉河小学和杨庙小学不算同一单位,不能算连续工龄。试问:大江南北,谁家认定工龄是这么大动干戈,被合力百般阻扰的?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工作经历就可认定工龄,咱们的专业工作人员不懂吗?——视老百姓为粪土,拿国家政策当儿戏。
有理有据,一句话能解决的工龄认定,年终岁末也该有个了结吧。我摊牌: 事实清楚,工龄认定请领导及时定夺办理,我只需要领导出具一份书面说明即可。寒假模式开启,我到钟祥各相关部门问访一遍,有说开会商讨的,没有具体回应,一拖再拖没有底线。我想: 简单的事情复杂办,矛盾大概是这样一步一步被激化的吧!我有想起我的人生导师的音容笑貌;我有想起我的律师侄子的劝慰:“都是自己人,‘小妹’告‘大哥’不可取,慢慢来,会解决。”;我更多想起的是我那个总是扯后腿的老公(教办小政工老高)的口头禅:“想想三哥老农民,多少辛酸多少泪。珍惜眼前生活,无欲无求开心过,受点委屈算什么!少折腾。”我觉得走到现在,我有义务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书写一份调查报告: 底层老百姓的诉求之路。尽管风雪交加,我在朋友的帮助下,于2.4日(腊月25日)到京,顺利进入国务院信访局、中纪委等部(点到为止),人社部、教育部工作人员对咱老百姓的“工龄认定事件” 给予设身处地的同情,当即下发意见书到地方,敦促尽快落实。不忘叮嘱咱老百姓: 即时返回,尽早解决。人社部意见大致如下:请地方按国家政策尽快落实,恢复其增补4年工龄。工龄认定与工作之外的假期读书没关系,与文凭没关系。工龄的计算自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教育部意见类同)有了国家最高对口部门的指导意见,一句话就能解决的“工龄认定”到年终该画上句号了吧!真希望咱们父母官的举动没让各位持续关注的友友扫兴。人在北京时,单位领导就开始了电联询查。2.6日晚,我返回钟祥。2.7日上午,教办刘主任奉令约谈,脸阴,说道:你去北京,我受处罚了,到时可要找你。有人反映了你几个问题啊,初步调查,你涉嫌电大文凭造假……(莫须有的说法,我不一一列出)。可气又可笑!都什么时代了,老大,咱的文凭可是咱亲自刻苦学习换来的,是经过国家鉴定机关正规认证的!咱们的父母官从一开始到现在居然还没中止捏造事实,恶意中伤的可怕行为,这明摆着是“不解决事,要解决人”的节奏啊!我道:谁造假谁担责嘛。2.7日下午,教办政工老高按约定和教办刘主任前往教育局办理“工龄”,刘主任临时有事缺席。老高一人前往,无功而返,没带回实质性理由。2.8日上午10点多老高和刘主任再去教育局,又白跑一趟返回。下午接刘主任回话:我们咨询了教育局信访办石主任,要等开年了,党组领导开会商量……(国家自上而下的政策和意见到咱钟祥这地方不管用了吗?自七月份以来,又半年之久了,咋没见商量个结果?)辛苦了咱们教办自始至终的无数次白跑腿儿,无比心疼(这次我为什么没亲自去,听劝,要相信领导啊)~所以,关心我的各位朋友,咱们继续等领导消息~
当事人:客店中学英语教师,年过半百,申请增补遗漏的4年工龄。呼吁多一分法治,少一分人治。我于1997年10月正式转为在编教师。入编之前,我在本单位连续代课4年有余(199309-199709),不曾间断,我能提供这4年完整的工资档案和教学考核档案。依法规,自转正之日起这4年工龄就应该自动增补上去,但申请至今没落实。(依据: 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全国上下,对于我那个年代的职工,只要提供“工资单”证明工作属实,就可认定工龄。)2015、2016年,国家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和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时,要对教师的“三龄一历一身份”重新进行审核认定,我作为底层老师有疑问,向教办反复要求核定工龄,教办也向钟祥教育局反应了,相关领导没理会。而教育之外的其他单位包括庞大的医疗系统都替自己的员工把好工龄关,全部落实到位。我们教育的父母官却是捂着盖着,政策不透明,懂行的办了,不懂行的蒙在鼓里,四处碰壁也没人理。2017年2月,我向教育局正式申请增补这4年工龄,申请表反馈到教育局曹科长处遇阻没办。没有理由,主要回复是“不能办”。而后来得知,事实上当年正值湖北省下发文件解决“民办教师”工龄认定等问题。2023年7月,我再次申请。由“不办”到“退休办”到“办两年”到现在“你去告”,负责人没一次拿有效文件说话。期间,我跑了无数次空路,经历了无数次“洗礼”,有粗暴无礼、冷漠无情的;有爱莫能助、无可奈何的;也有推三阻四、“指鼠为鸭”的……我怀疑自己: 这是穿越到了远古的“社会黑帮”吗?我有求助咱们市纪委监委,没实质性下文,我也有求助市长热线、国务院信访办平台,都因教育局和人社局负责人违背事实的回复而无果。附说明: 1993.7-1995.7我在湖北广播电视大学钟祥分校英语专业班,学校办学模式是函授学习,这一个班的学员都是边上班边利用周末和寒暑假学习的。重点是:这个班的学员还没听说谁上了班不算工龄的!教育局和人社局负责人却硬生生把我在工作之外的假期读书说成是在校读书,不算工龄。当我提出:按国家政策来(假期读个书是不影响工龄的),拿文件说话时,人社局负责人却始终拿一个我反驳过无数次的与我毫不相干的无效文件(见附件)来充数。直到人社局刘主任特意通知我2024年1月29日到场见面(后钟科长因故推迟到2月1日),钟科长您竟依然老调重谈,还不忘调侃: 文件也拿给您看了,解决问题,您不满意,有什么办法?——堂而皇之。这是什么梗?一句话能解决的工龄认定,小老师申请8载未果。又是一年到头了,问:教师至尊的钟祥教育局、人民至上的钟祥人社局,“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还在线吗?问:荆楚大地,文明钟祥,还有倾听老百姓呼声的地方吗,一个小小的诉求年底有结果吗?
——什么事简单到只需领导一句话?——当事人的工龄认定。——开玩笑吧?——不敢。当事人的工作事实清楚,工龄认定的政策明确,对照文件一目了然。但我们首先要排除“人治”,排除人为干扰。时间久了,前面说的事大家有点记不清了,再疏理一遍。当事人于1997年10月正式转为在编教师。入编之前,当事人在本单位连续代课4年有余(199309-199709),并能提供这4年完整的工资档案和教学考核档案。依法规,自转正之日起这4年工龄就应该自动增补上去,但搁浅至今。2017年2月,当事人向教育局正式提交增补工龄申请表,反馈到教育局曹科长处遇阻没办。问曹科长:到现在为止,您一直是教师工龄承办人,解释一下,您为何不办,当事人是哪里不符合增补4年工龄了?2023年7月,当事人再次申请。由“不办”到“退休办”到“办两年”到现在“你去告”,负责人没一次拿文件说话。问人社局钟科长: 在市教育局、市长热线、信访办、纪委监委向您求证教师增补工龄政策时,您一直没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答复,给当事人造成伤害,您在为谁服务?♥附: 工龄认定相关法律法规。知法懂法守法。1、根据劳动法,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3、原国家教育委员会【87】教计字160号文件规定:“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4、国家教育委员会(86)教计字179号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规定: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023年已悄然逝去,感谢这一年的磨砺,让我们共同迎接2024年的崭新篇章。好心的朋友依然在问: 你都提供了完整的工资档案,工龄认定解决了吗?答:没有。追问:为什么?答:咱是老百姓,您细品~我是不信邪的,从2023年7月开始,就工龄认定一事,我很认真的从基层开始一步一步地反映着咱百姓的诉求,不得不求助市长热线到国务院信访局和督查平台,再反馈到钟祥市纪委监委、教育局、教办。一切的一切都逃不过一种结局,回到原点。与最初的“压制”不同,这次是好歹没人“回应”。2023年12月26日8点,我在单位请好假,带上工龄认定相关资料,乘坐1个多小时的班车,一路颠簸着从山区驶入市区,规划着从教育局到市政府信访办到市纪委监委,亲自问问是什么情况?没想到,刚踏入教育局,接领导电话,指示我到局信访办公室魏主任处等候。不一会儿,我的校办领导、教育局李科长、人社局钟科长、还有一位纪委监委代表共6人聚到一起,来对我的信访做个回复,领导个个都很温和,这一点我必须认可。人社局钟科长是主要回应人,仍然是老弹重弹,拿起那个我反驳过无数次的、对我来说就是个伪命题的无效文件,正儿八经“解释”着:“读书期间”是不能算工龄的。无论我如何辩论自己在正常上班是假期读书(有工资档案为证),都撼动不了“指鼠为鸭”的金规铁律。我拿着那个“认定工龄法律法规”自说自话念一遍,没人响应,也白搭。大概是认识到领导相聚只不过是打个诳语作作秀,想起了家族老前辈的劝告,我决定“认怂”,答应依了领导意思,只增补2年工龄了事。关键时刻,教育局李科长发话:本着对大家负责,建议教办带当事人到荆门人社局咨询,以荆门人社局的答复为参考标准。至此,长达一小时的信访回复结束,自我怀疑爆棚:“劳心劳民动众”意义何在?荆门人社与钟祥人社工资科是一条线,这会不会意味着踏上的是同一条船呢?没人监管与督促,这点破事是不是又要拖到猴年马月呢?(荆门人社有不一样的声音吗?听一下…)

2023年即将过去,2024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总有好心的朋友问: 你都提供了完整的工资档案,工龄认定还没解决吗?答:没有。追问:为什么?答:在某些权威面前,老百姓是微不足道的。我是不信邪的,从2023年7月开始,就工龄认定一事,我很认真的从基层开始一步一步地反映着咱百姓的诉求,从市长热线到国务院信访局和督查平台,再反馈到钟祥市纪委监委、教育局、教办。一切的一切都逃不过一种结局,回到原点。与最初的“压制”不同,这次是好歹没人“回应”。2023年12月26日8点,我在单位请好假,带上工龄认定相关资料,乘坐1个多小时的班车,一路颠簸着从山区驶入市区,规划着从教育局到市政府信访办到市纪委监委,亲自问问是什么情况?没想到,刚踏入教育局,接领导电话,指示我到局信访办公室魏主任处等候。不一会儿,我的校办领导、教育局李科长、人社局钟科长、还有一位纪委监委代表共6人聚到一起,来对我的信访做个回复,领导个个都很温和,这一点我必须认可。人社局钟科长是主要回应人,仍然是老弹重弹,拿起那个我反驳过无数次的、对我来说就是个伪命题的无效文件,正儿八经“解释”着:“读书期间”是不能算工龄的。无论我如何辩论自己在正常上班是假期读书(有工资档案为证),都撼动不了“指鼠为鸭”的金规铁律。我拿着那个“认定工龄法律法规”自说自话念一遍,没人响应,也白搭。大概是认识到领导相聚只不过是打个诳语作作秀,想起了家族老前辈的劝告,我决定“认怂”,答应依了领导意思,只增补2年工龄了事。关键时刻,教育局李科长发话:本着对大家负责,建议教办带当事人到荆门人社局咨询,以荆门人社局的答复为参考标准。至此,长达一小时的信访回复结束,自我怀疑爆棚:“劳心劳民动众”意义何在?荆门人社与钟祥人社工资科是一条线,这会不会意味着踏上的是同一条船呢?没人监管与督促,这点破事是不是又要拖到猴年马月呢?
11.11日和12日,我就教师工龄认定问题发布了“六问教育局四问人社局”等3个贴子,有人以“民不和官斗”相劝,有人以“礼敬孤勇者”相赞,也有人以“行政诉讼”相谏。我无意争斗,怎奈树欲静而风不止,不得不站到风口浪尖。在人才备出的当代社会,作为老教师的我算不上最好的,但我求真务实的教学风格和相对突出的教学成绩却是有目共睹,经得起考查的。看书学习是我的爱好,向上向善是我的信条。陪伴学生我乐在其中,奉献山区一线教育,我问心无愧。就这样一个“执着勤奋型”老师,只是希望主管部门矫正“人治”,按文件办事算不算过分?我工作了,要求按政策享有工龄,是不是合情合理?我只是单纯地申请补上多年来被遗漏掉的4年工龄,却莫名遭受无端拒绝和压制。主管单位责任人不是按正常程序解决问题,而是反其道来解决有诉求的“人”。有“约谈”、“劝降”的;有“质问”、“呵责”的;有“横眉冷对”、“粗暴无礼”的;有“推三阻四”,“敷衍塞责”的;更有“串通一气,指鼠为鸭”的。甚至大搞阴谋论:你的文凭合法性,编制合法性都还是个问号。潜台词:不识相,就查你个底朝天。可惜咱老百姓身正不怕影子邪,任凭你深究与调查,咱就是行得稳走得正。我无数次感觉: 和咱们的少数“父母官”打交道咋就这么累呢,这是在和“社会黑帮”过招吗?没有诚信、没有道义,很多时候只是欺骗、推诿和不担当……我分明感受到: 整个局面就像一个无形的手操控着,大家都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个操盘手,不敢越雷池半步。甚至有领导说:我身在其位,可有什么用?别以为我有多大权力,我啥也不是,我只是打杂的,(我来办理)别人会日节(嘲讽)我的~。这是什么情况?难道是在无形魔力的笼罩下即使有人想作为,也不得不选择躺平或真的无能为力?大家怎么看?求真相!鲁迅说:当混浊成为一种常态,清白是一种罪。 有人问: 是什么支撑你执着地坚持追认“4年工龄”?答:是主管部门责任人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麻木不仁激起了我灵魂深处的“使命”——  不问前程和得失,但求真相与结果;呼吁弘扬法治,惩办人治。窥一斑而知全豹,我就想默默走完所有的程序,顶住压力记录实况,看钟祥老百姓最简单的基本诉求究竟有没人真正关注;看少数人无故刁难老百姓,反复找茬设卡是为哪般;看在当今法治社会,老百姓维权真的会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吗?钟祥教育局是教师的娘家人,本该是教师的坚实靠山,本该是本土“知识”与“文明”的最高代表,谁曾想有一天会沦为“无知”与“蛮夷”的交汇地呢?(情绪高处实感而发,不当之处敬请批评)
六问教育局:1、钟祥市其他单位都依法依规落实增补工龄政策(包括庞大的医疗系统),为什么唯独教育界不一视同仁?2、当事人1997年10月转正时,4年工龄就应该自动增补上去,有的地方政策宣传不到位,谁之过?3、2017年2月,当事人正式提交增补工龄申请时,正值湖北省下发文件解决民师工龄等问题(见附件),主管郭局长签字让办(见附件),人社局老领导也督促了,为什么申请表反馈到教育局曹科长处没办,是谁阻碍不办,把简单的事情办复杂?4、贵局不替民着想,没一丝歉意,还嫌老百姓多事,损失谁买单?5、当事人是哪里不符合增补4年工龄了?请提供文件依据!6、11.6前,教育局李科长约定客店教办带上当事人到人社局对照文件一起办结工龄,当天两局却撇开当事人单独合计,下达口令“四年工龄只认两年,不服上告”。有效文件依据在哪里,是谁不让当事人出面?四问人社局:1、您作为人社局代表,在教育局、市长热线、信访办向您咨询增补工龄政策时,您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给予意见吗?您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吗?2、7.12日,教育局、客店教办聚到人社局,当事人高兴地带上年度考核档案和工资档案参与,以为是帮“解决工龄认定”的,结果堪比“审讯会”,年过半百的当事人当场崩溃大哭;9.19日,当事人接通知再聚人社局,莫名给吃冷门羹,没人搭理。您说没找到可办理的文件依据,正在和教育局找,咋到现在也没找到?若是您的亲人走正常程序多次求助遇阻,您是什么感受?3、为什么每次是人说了算,是国家出台的认定工龄的文件依据不够明白吗?4、11.1日,教育局李科长约定客店教办带当事人到人社局同您对照文件解决问题,您反复回避,说要到荆门人社找相关文件依据,直到11.6日,在不让当事人参与的情况下让客店教办带话:工龄只认两年,不服你告去,以后不要再找人社和教育局。这是什么作风?执行依据呢?
当事人是钟祥市客店镇中学一位年过半百的女老师,于1997年10月正式以大中专生推荐分配的方式转为在编教师。入编之前,当事人在本单位连续代课4年有余(199309-199709),现在她正在依法申请增补这4年工龄的路上。国家出台的关于增补工龄的条件她都完全满足:第一,转正前是连续工龄,她可以做到无缝对接。第二,转正前的连续工龄可以提供档案依据。她不仅能提供这四年完整的工资档案,还能提供配套的教学考核档案。这么充分的增补工龄条件,按道理,即时办结是顺理成章的,可相关负责人偏偏不按常理出牌。“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招招制人。这要从2017年1月4日教育局主管人郭局长签字让办开始说起(注:郭局长没摆一点官架子,静听当事人诉求后,当即写下办理流程)。2017年2月客店教办督导员刘主任按流程找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时遇阻,当事人只好提上各项档案资料亲自去咨询教育局负责人曹科长和李科长。得知来意后,曹一顿呵斥,说不接见个人,增补工龄的事已办理过期了,有局长的签字也不行,又打电话批评督导员不该放人去。李科长则不正面接见,支吾着找曹科长。后来,客店教办督导员来回奔波教育局几次,转告说是人社局不同意。三番五次,人社局不背这个锅,2017年11月1日,人社局老领导在申请表上用铅笔批注了几点后,写道:请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审核。结果,申请表反馈到曹科长处便不见了动静,一年后由督导员提回放置。当事人也累了,时不时过问一下也懒得较劲。 一转眼,评职进级提上日程,当事人脚踏实地的工作风格已不显优势,教师工龄尤为重要。钟祥市教育之外的其他单位和周边京山的朋友反馈信息:工龄认定都依法依规得到了落实。2023年7月,当事人再次正式申请“尊重事实,依法增补4年工龄”,想趁着暑假办结此事,但事与愿违。由“不办”到“退休办”到“办两年”到现在“你去告”,相关负责人没有一次拿文件说话。在正常人看来,如此简单的一个基本诉求变得如此复杂是有多荒唐!事出反常必有妖。(说明:相关负责人现在将4年工龄只认作2年的理由主要是拿不沾边的“读书分配”说事。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上显示了“1993.9-1995.7湖北电大学习”,而电大毕业证上刚好有“全脱”字样,办理人员就紧抠字眼,判定她这2年是在校读书,否认她的工作实情。事实是:在电大学习不假,但她在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利用假期业余时间去学的,学校办学模式就是假期学习。当时的大背景是到处缺乏英语人才,而当事人所学的英语专业刚好给她提供了推荐分配的机会。来龙去脉已陈述过多次,正常上班利用假期读个书是不影响工龄认定的。)咱们要正确解读国家的工龄认定政策,不要因小失大,损害了普通百姓的基本权益,侵蚀了主管部门的公信力。喊话周军市长: 自调任钟祥,您想方设法破难题,全力以赴谋发展,以“破除官本位,发展大突围”引领思想,这曾让多少教师激动不已写下感慨,至今还贴在办公室墙上。若您看到此贴,可以百忙之中督促咱教育部门有关领导和人社局钟科长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工龄认定政策吗?郭局长签字指导办理流程(图片不能上传,原文如下):请胡主任安排政工督导员办理。①到人社局拿《增补工龄表》填写。②找到85.8(应是93.8)–97.9期间的工资传票并复印加盖公章。③找组织人事科盖章。④到人社工资科(或福利科)办理。郭三国1.4(注: 很感恩郭三国科长,他是当事人第一次到教育局遇见的唯一一个倾听老百姓诉求并指路的领导,后来想起应该亲自找他问明情况时,他却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