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街道办纪委为何伙同改制企业法人腐败?
钟祥某鞋厂原企业法人谭某某借企业改制之名,将一宗门面房的土地开发“改”了近二百万元,此后,又将院内的一宗土地“改”了二百多万元,白条子从开发商手里拿钱,还伙同街道办有关领导强行扣取开发商垫付的先征后退的财政返还土地出让金25万元,给开发商损失严重,反映其敲诈勒索和贪渎行为至今未得到查处。谭某某与开发商签订的出土出让协议由鞋厂交纳出让金,但在中途变卦(协议规定为开发商使用变性后的土地),强调由开发商交纳。开发以来强行敲诈和贪腐。一是在实际开发中,谭某某处处吃拿卡要,向开发商索取超过协议价四五十万元的费用。如此几百万元的白条入帐,财政没管,税务没管,相关工业管理部门也没有管;二是谭某某涉嫌行贿,许多领款单上公开写着“到建设局办事”、“到社保局办事”、“到市政府办事”、“到郢中镇办事”等证据,不言而喻,钱都送给领导了。三是还强行多拿多占房屋楼盘,两套房子共254平方米实际只付了1万元,房子被谭某某和女儿占为已有。谭某某第一次从门面房获得的195万元资金,第二次从院内土地开发领取的二百多万元资金,本应用于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和福利,但多数用于其个人到武汉“治病”、“偿还贷款”、“到政府办事”等费用。更为严重的是,伙同街道办有关领导强行扣取开发商垫付的先征后退的财政返还土地出让资金25万元(开发商先征后退提前预付土地出让金90多万元的几年高息达50万元),这25万元资金都由谭某某和街道办相关领导挪作它用了。受害人从2024年先后七次向钟祥市纪委监委、向时任周书记反映、都没有正面答复。街道办纪委监委一直忽悠、推萎。2025年2月,受害人又给时任张书记寄了信,杳无音信;在此情况下,受害人于2025年5月给中央巡视组寄了信,反馈到街道办后,街道办答复说:谭某某本人拒绝“配合调查”。并说,建议通过法律途经解决。这就令人纳闷了,难道钟祥的反腐问题是法外之地吗?法院也能解决反腐问题吗?如此忽悠中央巡视组,忽悠受害人为哪般?2025年8月又给新上任的张书记私信反映,仍然如石沉大海。钟祥这么多的不正常现象,为什么没有人管?难道是正不压雪了吗?相关部门相关领导能给个说法吗?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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