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钟祥的律政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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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时间过期了,看看也可以知道一些有用信息,废品回收不能随便租个地方搞了,影响环境,要到范围外面去。信息来源:钟祥市商务全体市民:为加强城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营造整洁、卫生、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钟祥市商务局代起草了《钟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钟祥城区设置废旧回收点禁止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通过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现进行通告征求意见稿公示,面对社会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一、公示时间1月22日--1月31日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1.联系电话:0724--42232032.邮箱:295704938@qq.com附件:钟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钟祥城区设置废旧回收点禁止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钟祥市商务局2024年1月22日附件钟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钟祥城区设置废旧物品回收站点禁止区域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营造整洁、卫生、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设置设置废旧物品回收站点禁止区域,现通告如下:一、禁止范围为:东至校场路,南至长寿一路,西至长寿一路,北至安陆府路。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设置废旧物品回收站点。三、商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主管机关,市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发改、科信、供销社、郢中街办、皇庄街办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废旧回收管理工作。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区域内设置废旧回收点的,由商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其他部门依据各自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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