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祥市吉瑞国药违法销售一次性使用口罩查处情况的说明(作者申请关闭)
经查,吉瑞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购进一次性使用口罩1400袋(每袋20个),购进价8.00元/袋,购进金额11200.00元,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在购进上述产品时,该公司未收集产品的供货方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出厂检验报告,未索取购货票据,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不能提供入库验收记录。
1月22日,该公司将1300袋口罩配送到9个下属门店,按12.00元/袋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15600.00元。销售过程中,该公司未向消费者出具票据,未将收入计入财务账目。
我局当场依法对吉瑞公司还未销售的100袋口罩进行扣押,责令公司发布《产品召回公告》,对其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月1日,我局向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所在地河南省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2月4日,该局传真回函,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认定扣押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
2月10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吉瑞公司销售侵犯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冒用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注册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产品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扣押的100包“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
2、罚款25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5200元。
目前,该案件已执行到位。
案件查处过程中,我局第一时间在钟祥电视台、云上钟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口罩后迅速通过12315热线举报。从全市275家药店中择优选定138家药店作为防疫定点药店,下发《疫情期间药店营业规范》等告示,要求各药店从合法渠道购进合格防疫产品,做到手续齐全,索证索票,不得哄抬物价。在全市开展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大检查活动,特别注意查处假冒“飘安”口罩及其它假冒伪劣产品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防疫用品市场。
同时,我局先后组织、调剂了一百余万只口罩陆续分批投放市场,并按区域指定零售药店限价销售。目前,我局仍在积极通过多种渠道争取配额,逐步缓解我市口罩供应紧张的局面。
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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