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为胡集建设胡集外环(207国道钟祥胡集境内)2016年完工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地点
拟建项目起点位于207国道钟祥与宜城交界桃园,接207国道襄阳宜城段,向南利用既有207国道线位,自胡集镇北尹湾偏离老路转向东南,经康乐水库东,沿胡集镇规划区东侧布线,与S331平交,经杜家冲水库东转向西南,上跨襄荆高速公路、焦柳铁路,于丽山回归老路,向南经双河斑竹,利用现状乐乡关大桥桥位拓宽跨双河,在双河镇西侧与S331文铁公路平交,向南自白马山西侧偏离老路,沿规划洋丰工业园东侧布线,绕行裤垱水库东南,与规划蒙西至华中煤运铁路通道交叉后回归老路,继续向南至南桥北再次偏离老路,转向西南绕行南桥西侧,经建泉水库西,向南利用葛洲坝水泥厂(新厂)和规划宝源工业片区间预留道路走廊,跨漳河水库四干渠后穿行山体垭口,绕避子陵石膏矿区,于火焰冲水库西侧接城市西环线(207国道子陵至砖桥段)。路线全长约59.225km。
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和投资
(1)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24.5m,路基土石方2809843m3,排水防护工程圬工124262m3,沥青混凝土路面1246680m2,大桥412m/2座,中桥630m/11座,小桥121m/5座,涵洞193道,分离式立交3座(上跨襄荆高速公路、上跨焦柳铁路,下穿利用规划蒙西至华中煤运铁路跨线桥),平面交叉22处,新建主线收费站一座,新增永久占地3193亩,拆迁房屋28251m2。主要技术指标见下表。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
http://www.hbepb.gov.cn/wsbs/gsgg/hpgs/hpdwhp/201402/W020140227617114437952.jpg (2)建设周期及投资
本项目计划2014年1月初开工建设,2016年6月底竣工,工期30个月。本项目推荐方案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40987.53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2380.54万元。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生态环境
沿线生态环境为公路沿线的农田(主要为旱地、水田)、林地、鱼塘等,评价区域内无珍稀野生动植物,沿线有河流水体分布,区域内自然植被覆盖率高,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声环境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项目沿线敏感点除了3个点位夜间略有超标外,其他点位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符合当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夜间超标主要受现有交通噪声影响。
(3)地表水环境
项目区涉及的水体主要是寺枯桥水库、尹湾水库、康乐水库、杜家冲水库、双河、建泉水库、四干渠等,均为Ⅲ类水体,水体功能为农业灌溉,无饮用水功能。
监测结果表明,双河、建泉水库和四干渠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寺枯桥水库、尹湾水库、康乐水库和杜家冲水库氨氮、COD、BOD均有不同程度超标。主要超标原因为公路沿线河流受到沿线农村面源排污的及居民生活污水影响较大,经济型水库受到渔业养殖区,投放饲料等影响,水体均不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4)环境空气
根据敏感点的大气监测结果,各监测点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 生态环境
①项目生态影响:项目涉水桥梁以中、小桥为主,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时间较短,在施工期扰动水面程度低,且污水排放量小;对附近水域的水生生物影响不大,营运期污水排放设计合理,严格规范排放行为,不会对项目区域水体水生生物造成较大影响。
②生态保护措施: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偿;计部门路线布设时,应尽量避免穿越成片的林地,减少对林地的破坏;临时占地施工前应对表层土进行收集、保存,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区域进行植被恢复;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避免在野生鸟类和兽类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其休息时间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应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护坡防护措施。做好取土场水土防护措施。
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定期检测尾气排放情况,并对不达标车辆强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同时对部分敏感路段进行定期环境空气监测等措施。
(2)声环境
①施工期影响:公路中心线两侧30m处为施工场界,根据上述预测结果,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对施工场界的影响值基本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夜间超标较严重;拟建公路改建路段评价范围内分布着一定数量的居民敏感点,部分路段居民区(牌楼镇、边家台村、城山村等)分布相对较密集,根据预测结果:昼间部分时段机械施工噪声对部分居民区的影响将超过评价标准要求,夜间施工噪声超标较严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高噪声机械在居民密集区的施工作业,以保证沿线居民夜间良好的休息环境。
②营运期根据预测:
敏感点: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19个噪声敏感点,其中16个敏感点距离公路中心线在50m范围以内。近期:其4a类区昼间预测值基本不超标,夜间预测值均有不同程度超标,超标范围0.9-7.8 dB(A)。中期:南棚村、上鄢家冲和丽山村昼间出现超标现象,超标范围0.5-0.7 dB(A),其他点位昼间不超标,夜间所有点位均出现超标现象,超标范围3.4-9.4 dB(A)。远期:桃园村、南棚村、上鄢家冲和丽山村昼间出现超标现象,超标范围0.4-1.5 dB(A),其他点位昼间不超标,夜间所有点位均出现超标现象,超标范围5.1-10.2dB(A)。
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3个噪声敏感点处于2类区。近期:南桥村昼夜均未出现超标,其他2两个敏感点胡家岗昼间超标1.4 dB(A),夜间超标4.1 dB(A),蔡家湾昼间超标0.2 dB(A),夜间超标3.9 dB(A)。中期:南桥村昼间未出席超标,夜间超标3.4 dB(A),胡家岗昼间超标9.3dB(A),夜间超标8.5dB(A),蔡家湾昼间超标3.1 dB(A),夜间超标8.7 dB(A)。远期:南桥村昼间超标dB(A),夜间超标6.8dB(A),胡家岗昼间超标6.5 dB(A),夜间超标13dB(A),蔡家湾昼间超标3.8 dB(A),夜间超标9.9 dB(A).
医院: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有1所医院。其噪声预测值近中远期昼间均不超标,夜间噪声近中远期均出现超标现象,最大超标10.5 dB(A),建议采取汽车限速且禁止鸣笛,以及修建隔声窗或双层玻璃窗来降低噪声的影响。
③噪声防护措施:施工期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敏感点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营运期针对本项目为一级公路,道路不封闭特点,评价提出对车辆行驶采取局部敏感路段考虑适当控制车速、严禁鸣笛,同时对部分超标的居民点采取设置通风隔声窗措施。
(3)地表水环境
①水环境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建项目全线设桥梁包括大桥412m/2座、中桥630m/11座、小桥121m/5座,跨越水体桥梁主要为寺枯桥水库、尹湾水库、康乐水库、杜家冲水库、双河、建泉水库、四干渠等。跨越水体桥梁以中小桥为主,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时间较短,施工生产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化粪池或利用现有居民设施收集后农用,对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营运期公路沿线设主线收费站一处,根据服务区功能,车流量及人员编制,折算成常驻人口10人,营运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25t/a,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动植物油产生量分别为0.16t/a、0.08t/a、0.01t/a。
②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设化粪池或利用租用民房现有设施统一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农肥;桥梁施工废水设沉淀池的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公路施工期间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同时应做好施工机械保养,避免跑冒滴漏油品等造成水质污染。
(3) 空气环境
空气环境影响:施工期沥青、灰土拌合站的影响范围为下风向150m左右,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影响范围有限。营运期通过工程类比分析,公路建成后汽车排放尾气对公路中心线20m范围以外基本不产生NO2(按0.8NOX折算)超标污染影响,车尾气形成的NO2在距路中心线20m左右即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规定的限值标准。
空气环境防护措施:施工期拌和站选址尽量远离居民点,布置在居民点下风向200m外;加强施工管理,对疏运道路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洒水降尘等。
(4)固废
预计在施工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9.5t左右。道路建成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道路清扫垃圾,包括碎石、塑料袋、树叶等,上述固体废物由公路养护人员及时清运,不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
四、事故风险分析
公路营运第1年、第7年、第15年交通事故概率分别为0.00016次/年、0.00026次/年、0.00038次/年,公路营运期运输化学危险品车辆在所经水域路段发生可能引起水体污染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概率极低。公路营运期间,应加强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及上路管理,在大桥两端醒目位置各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标志,加强防撞护栏的设计,增设防护铁网,纳入当地应急事故处理系统,配备事故急救设备和器材,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计划,防止污染和危险的扩散。
五、公共参与
通过沿线采取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调查,拟建公路沿线各政府部门和公众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造成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影响有一定的认识,希望加强公路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及公路建设带来的污染治理工作和拆迁补偿工作。
2. 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荆门市交通局
单位地址:荆门市白云大道25号
联 系 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5972617823
(2)环评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湖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38号
邮 编:430073
联 系 人:彭工
联系电话:027-87871193
传 真:027-87592368
电子信箱:78876355@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发放媒体公示、公众意见调查表、专家咨询和部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个工作日。
赞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