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记忆——坚决抵制“组织学生客车运鞭”

06-19 20:42   发表于 教育   阅读 1857   回复 3
一中记忆:坚决抵制“组织学生客车运鞭” (《我的素质教育之路》删除的文章)

【导言】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财政困难。教育部提倡用勤工俭学的方式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
一中84届打赢翻身仗之后,抓高考有了正确的路子,但教学经费和教工福利面临考验。 一中原先的一个小小农机
修配厂,只能解决办厂资金周转的问题和工人工资的问题。盈利微乎其微。
       Y校长饥不择食,想到了做鞭炮生意。他是这样盘算的:(1)枝江家乡有鞭炮厂。我可以用低于出厂价的更低价,批发大量鞭炮。出厂价的批发,盈利归公;低于出厂价的批发差价,全部归己。公私兼顾,何乐而不为?(2)自己是经销鞭炮的联系人兼拍板人,可以吃回扣。(3)勤工俭学的经营是免税的。如果生意红火,可以有不少的收入。(4)学生遍布全县各地,让他们寒假带鞭炮回去由父兄经销,可以大大拓展鞭炮的销路。
       Y校长大做鞭炮生意,顺应了时代潮流,是合法的;Y校长赚低于出厂价的优惠价,吃回扣,在当时是合情合理的,是无可厚非的。所以,在1985年国庆后的每次教工大会上,他经常大讲特讲经营鞭炮的事,老师们尽管有“喧宾夺主”之议,但并不反对;1986年元旦前夕至寒假前夕,Y校长安排众多后勤人员和政教处人员到闹市上卖鞭炮,这些人不得不服从命令。
       以上情景,皆无可厚非。
       期末考试以后,Y校长在班主任会上,在全体教师会上,反反复复强调要做好学生寒假回家带鞭炮卖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
       我提出质疑:“学生回家都是搭公交车,鞭炮怎么携带?”
       Y校长说:“学生回家时,将鞭炮整齐的放在衣被中。只要伪装得好,搞安检的人发现不了。接着他向班主任传授了伪装鞭炮的方法,并讲了万一被发现时的应对策略。
        在寒假前的高三全体同学大会上,他眉飞色舞地向大家传授了携带鞭炮上公交车的技艺和应对检查的方法。
其他班主任都违心地服从校长的意志。
        只有我在班上大唱反调:
      (1)“校长在大会上讲了卖鞭炮的钱可以提成,提成的钱可以解决困难同学开学交费的问题。这表面上是对经济困难同学的关心,实际上是让同学违反交通法规。客车上是严禁携带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的。”
      (2)”鞭炮如果意外起火爆响,会引起公交车上的混乱,甚至会危及自己和全车乘客的生命。这是要
负刑事责的。”
      (3)你们的家长克服万难让你们上一中读书,绝不会同意你们为了给家中减轻负担而冒生命危险。”
        因此,我宣布:
      (1)严禁我班同学带鞭炮回去卖!谁带鞭炮回去卖,出了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2)即使不出安全事故,开学后,得在班上作深刻检讨。

        我命令班干部和寝室长严格检查,坚决不准任何人带鞭炮回家卖。

        事情的结果是这样:
     (1)我班无一人带鞭炮回家卖。
     (2)年终表彰先进,所有的班主任都榜上有名,只有我这个班主任是例外(我的罪名是
“不能和校领导保持一致”)。
     (3)幸运的是:公交车上安检不严,带鞭炮的学生未出洋相;更幸运的是:当天未出安全事故。
     (4)几个柴湖同学带回家的鞭炮,全被亲戚瓜分。学生返校时,一些亲戚说暂时没有钱给。这些学生返校后很难堪。虽然学校领导未催缴欠款,但这些学生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
     (5)这次组织学生进行大规模的运鞭卖鞭活动,影响极坏——领导、老师的形象严重受损。在学生原来的心目中,领导、老师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这次运鞭、卖鞭行动,却让领导、老师成了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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