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作品里的用字问题

2020-08-14   发表于 教育   阅读 3919   回复 3
关于书法作品里的用字问题

穆公

欣慰读到沈凌波同志在群里推出的两幅书法作品,指出里面的用字问题,非常有针对性,这是一个长时间存在的问题。自改革开放数十年来所举办的各级大型书法展上,其作品中文字使用不规范和错用之处(相对于书法文字使用而言)屡见不鲜。比如国展,每一届活动结束后,都有专家学者提出展览作品中使用文字失范失误之处,并撰文告诫大家。
书法作品中文字使用失范失误现象之所以不绝,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大家都心知肚明,不必赘言。但作为一名热爱祖国优秀文化传统艺术者,应尽量做到使用文字准确,少犯或不犯错。对此,笔者依据自己多年实践,谈一点浅见:
大家在书录古文、古诗词上,尽量使用中华书局、商务印刷馆等国内权威出版机构出版的老版古文集、古诗词集为好。如书录近现代名人文章、诗词句,一定要将诗文中的文字弄明白,哪些字有繁体的,哪些字无繁体的,比如“余”字(指我)就不存在繁体。此外,希望书法界的同志们抽一点时间学一下文字学(指《说文解字》、《书体流变学》)等相关知识),这样可提高自身对文字使用的辨别力,如自己拿不准,可找朋友们商讨商讨或到老一中请教一下那里退休的老学者,据说吴穹先生当年学的便是《古文字》专业。
关于草书中“虫”字边旁书写,笔者认为这也是一个较复杂之事,文字能成为一门艺术,实乃中华一绝,尤其是五体中之草体,更能体现这一瑰宝之魅力。但草字难辨,不说一般观众,就是从事书法的专业人士,大幅的一件草书作品,不借助正楷字的标注,也难认全。我们的文学艺术是为大众服务的,现在是信息时代,高雅艺术绝不是少数文人雅士身在楼阁间自我欣赏的东西。故而,必须做到让草书作品上的文字易认、易读。当年,于佑仁先生曾提出“草书字规范”一事,此事因各种因素而搁浅。笔者愚见,我们以后在创作草书作品时,最好查一查《草字汇》、《草书大字典》等工具书,从中筛选出自己认为大众能接受的字,因为一个正字的草书写法多种多样,你必须从中比较一下,哪一草字更接近正字的外貌特征,即草法更精准。不是所有工具书上或古人草书作品中的字,都是合乎草法的,这里面的情况较复杂,因为现在看到的草书字,相当一部分是从碑刻中来的,大家可想一想,古人在书写文字内容时根本没想到自己的片纸简言会被后人当作范字来学习套用,包括一些字根本就是用简单的符号代替,他们自己认识,既是写信交友的,对方也认识,有些文字笔画多,书写笔顺不畅,干脆用符号代替算了。再者,有的文字被人刻在碑上,又经过了刻字人的加工,再高明的工匠,也很难再现毛笔书写的原字笔画,加之有些工匠,根本无文化,不懂书法在书写中的关系,故将一些牵带之处给刻误,另有毛笔在运行中的提按顿挫,很难再现出来。因而,我们在学习临摹时,一定要用心读刻本,认真揣摩,力争透过刀锋看笔锋,因为书法的妙处在于用笔用锋上。故而,古人早已总结出“书法贵在用笔,用笔贵在用锋”。举个例子,如“美”字,古时书家在书写此字下面“大”字的一横时,因提按时中间特细,很不容易察之,如刻在石碑上,“大”字中的一长横被隔断了,似“火”一般,所以有些不懂文字学的人东施效颦。何为“美”?“羊大为美”,因为上古人把祭天祭地祭神灵祭祖看成是天大之事,万分虔诚,故将最大的羊作为祭品。这样,依据造字法,“美”字就这样造出来了。凡与“羊”字组合的字都符合国人心理,如“善”、“祥”、“義”等。有的同志在书写“鸟”字的繁体时,将下面四点写成“火”字,这同样不解鸟字的字体演变,类似情况多多,在此不一一列举。
总之,作为热爱书法艺术的同志们,在书法创作使用文字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尽量少犯或不犯常识性差错。
上述粗言乱语啰嗦了一通,欠妥和不周之处,乞请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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