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的标准是怎样的?
然而做再多的检查都赶不及肿瘤复发的速度,今年的七月初妈妈发现左边肩膀有些疼痛,以为是肩周炎复发,没怎么在意。过了些天后发现胳膊抬起来都痛了才意识到不对,摸着左锁骨位置有肿起来,按下去会痛。当即来人民医院又检查,医生一摸就说这不是好兆头,妈妈的心都凉了,多少次偷偷的哭过。做了穿刺,CT,核磁共振,彩超,查血,胃镜,一系列检查后得知卵巢癌复发了,但是卵巢一般淋巴结不会转移到上面来的,这个几率很少,但是我妈妈我实在碰到了。然后又开始了化疗,自费picc管,用于打化疗药保护血管不受破坏。去年picc管的费用是2000元,今年却是2200元,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让看病的人这么艰辛,从穿管到每星期的管维护费七八十元,整个化疗周期下来就得几千元了。可是再贵我们也必须穿管,因为最重要的还是命。现在妈妈刚刚一个疗程结束了,回家修养,然后再等下一个疗程。
去年妈妈在武汉住院的时候申请了低保,当时托人帮忙,然后辗转十一月份才拿到低保证,定期检查门诊查血根本不用低保证。这次复发办住院才被知道低保取消了。爸爸递交了申请书资料,可是再也没有了下文,初审复审审核难道都不通知申请对象吗?据我所知审核的时候党员干部有些人根本没到场,这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那么我想请问这个低保对象是怎么来的?难道就是内定?低保申请标准是什么?孤寡老人是低保对象?凭什么有些人长期是低保对象?有两个儿子有赡养能力,无重大疾病的老人就算低保对象了?敢问你们真的对申请对象上门了解情况了吗?
我的父母老实本分,也想靠自己双手自食其力不给政府和党增加负担,可是病来山倒,妈妈已然没有了劳动能力,家里六亩地的收入完全无法负担妈妈的病。卵巢癌的复发率很高,从去年到今年还不到一年就复发了,我恳请政府部门能够体察民情,再一次了解我家的情况给予低保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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