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法律常识

06-26 21:22   发表于 情系钟祥   阅读 3743   回复 18
如果我们在外地,遇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人员,对你实施抓捕拘留措施,可以拒绝这种程序违法行为。因为公安机关异地办案时,必须向属地公安部门打招呼,并出示在检察院办理的拘留证,在属地公安机关共同配合下,才能实施抓捕行为。
在本地遭遇欺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后,当地派出所必须在正常情况下5——1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处置,否则为失职行为。在维权时需要派出所出具的处理意见,必须在30日内出具,否则程序违法。复杂重大案件须报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科批复文件,才能顺延15天。
在接受询问笔录后,需要签字时,要认真阅读,如果有误,应该拒绝签字。如果上升到起诉阶段,你本人觉得有失公正的,在法官审判时,当法官问:对这份笔录材料有无异议时,你可以坚定的说,有异议。
  • 回复18
请先后再发布回复
我的回复
bright_way 最后回复于 06-29 10:33

粉丝 20

06-27 01:23
:正常的法律程序是这样子的了。
06-27 09:40
:谢谢你的客气,其实你完全可以说我是书呆子。不过如果自己真的遇到被不公正执法了,那时你可能才意识到我讲的这些有用。
06-27 10:24
:@normanlan 谢谢支持!
06-27 10:24
展开2条回复

粉丝 492

06-27 09:29
:又是类似于河北迁西事件的吧 
06-27 09:41

粉丝 134

06-27 09:44
:广东很多执法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06-27 10:38

粉丝 167

06-27 10:37

粉丝 32

06-27 19:37
:首先感谢你对我和大家共同探讨法律的行为支持和认可。其次非常赞赏你的必要时,录音录像作为维权证据观点。
06-28 09:50
:法治难一直是人治,类似河北迁西事件太多了。
06-28 10:04

粉丝 15

06-27 19:42
:书到用时方恨少吧!
06-28 09:51
:@我爱钟祥的山水 书上,可没有教这些,书上都是让你“听话”
06-29 10:33

粉丝 13

06-29 01:46
正在努力加载...

赞过的人

举报

请点击举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