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湖北长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享不是慷他人之慨!

2020-07-19   发表于 情系钟祥   阅读 7080   回复 16
     之前因为和文峰小区的争议面积断断续续的发了几篇帖子,又因为立场不同,而被部分看官误解为我们要跟文峰小区闹将起来。其实现在在争议面积归属权明确的情况下,已经很明白了~我们之间并没有对立关系,只是不愿意做一个任由开发商摆布的棋子而已。
    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任何情况下居民都享有路权,文峰小区的居民当然也依法享有路权,只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和市府的规划现在陷入了比较尴尬的境地。而这个事情是可以和开发商和市府共同协商解决的。
     我说要说的重点来了:有问题是可以协商解决,但是我们阳春府的业主何错之有?发商凭什么要拿我们阳春府业主的利益来填他们自己的坑?即便是这个坑,需要一部分利益来平衡,也应该是开发商和市府掏腰包,为什么要拿我们的利益来安抚别人?难道真的是想柿子挑软的捏吗?
     尤其是小区合并这件事情,我们从买房到现在一直没有接受到任何正式的通知,购房合同上也是只字未提。就连合并都是对着文峰小区发的通知,我们这边直接就被无视了。我们是‘被’合并…即使是被合并了,连个通知都没有,是可忍孰不可忍!开发商在不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违反合同的行为岂不是构成了开发商违约在先么?    试问合并之后小区1:1的车位从何而来?达不到一比一的车位和30%的绿化,是,不是又构成了欺诈销售和虚假宣传? 每个人的绿地活动空间也因为小区的人口密度而相对变小,这又怎么算?这些公摊是我们阳春府业主共有的,凭什么要被分享?这就是赤裸裸的抢劫。
      一句话说到底现在就是开发商耍混账:明明是应该开发商和市府掏腰包来填的坑,现却想直接拿我们阳春府业主的合法权益去填这个坑。越俎代庖的慷他人之慨,再美其名曰共享?
     再次声明:所以一直坚持在论坛发帖,不是想哗众取宠,而是因为开发商直接就忽视们业主。对于我们业主,长期以来,因为在与开发商在交房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和疑问都没有得到任何的正面回复和积极的解决问题的态度。万般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希望借助平台的影响力,能够得到开发商和市府的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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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的牧马人 最后回复于 20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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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9
:有关部门不作为,汝之奈何
20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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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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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9
:二期遥遥无期,地都没拿呢谁拿都还不知道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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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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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9
:咱不懂法,也没看过他们的合同,就问一哈,其它土地和设施是谁的?房子没卖是开发商的,房子卖完了后是业主的还是开发商的?开发商还得在小区呆一辈子呀?他就不会破产呀?
2020-07-20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怕吃亏就怕比别人更吃亏,本人以为,如果两个小区合并,一切优惠双方已购房业主都应该共享。以后买房子的就算了,愿打愿挨。
2020-07-20
:@JNH123 患寡而患不均这句话八竿子都打不着边的。首先,土地使用权明确归属于阳春府这边,这个已经是没有争议的事实。其次,杨春府的开发商付了钱从政府拿的地。而这块地由阳春府的业主集体公摊,地上停车位归属阳春府业主集体共有。按合同按规划跟文峰小区没有一毛钱关系,凭什么给他们用?
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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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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