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我放一个炮
钟祥住建局不作为乱作为,群众不满的事情很多,先举几个例子
1.2020年10月22日,新华网报道护城河污染破坏国家湿地镜月湖湿地生态问题,在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中被重复举报。重点交办,承担整改任务的住建局僻重就轻,敷衍应付,虚报问题有效解决,并申请销号。群众多次举报的问题仍然存在。
2.2020年12月20日,匿名在钟祥论坛发布钟祥南湖边台居民安装华润天燃气被强行要求使用该公司产品,否则,不给安装。
3.2020年12月22日,智林在钟祥论坛质疑华润燃气公司捆绑销售材料,接一个燃气热水器的耗材加半小时人工收费244元是否合理。定义燃气公司为″气霸"。
4.我本人一九年八月申请安装商用天燃气,提交申请后,各种理由安装不了。在别人提示下包了红包就可以安装了,安装费一万多元。另外,燃气警报器网上几百元,燃气公司负责收费的叶女士告诉我六千。施工当天施工队长让我交费七千。我打电话给负责收费的叶女士,回复说报错了。工人安装结束,又让我支付警报器费用六千元。我又一次询问叶女士究竟是多少钱,回复说以收款为准。
5.我一七年买碧桂园一层的住房,一九年二月预收房发现入户门与电梯口距离仅三十公分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碧桂园对该隐患进行整改,回复整改不了。我找住建局进行协调处理,质检站闫站长带人去看过一次现场,住持过一次调解,在仅有的一次调解过程中,我提出碧桂园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碧桂园答复整改不了。我说不整改也可以,如果入住因此发生风险由碧桂园承担全部责任,其相关事项在购房合同中备注说明被碧桂园拒绝。我说我可以把入户门封闭,由碧桂园在露台给我设计安装入户门并在绿地修铺通道供我出行,碧桂园又是拒绝。一个大企业都不愿承担自己盖房造成的风险隐患,他们为什么要让一个业主承担呢,碧桂园的担当只会让他们的招牌蒙尘蒙羞。我决定起诉碧桂园。法官看了诉状,明确告诉我诉讼风险,因为碧桂园售房手续齐全。如果自己认为该房存在安全隐患,需要住建局的专业认定才行。再找住建局,直到年底,没有结果。因为疫情,我今年五月份找住建局查询处理情况,该局负责信访的人员给我一份处理意见书,意见书这么表述,为避免再出现购买人因电梯与入户门距离近引发纠纷问题,我局质检站已要求开发单位在电梯旁设置了警示牌。
这句话有意思吧,好像我已经与人因安全隐患造成风险发生纠纷了似的。还有,建筑物存在设计不合理,有安全隐患,这是一个警示牌能解决的?
我当即拿了意见书找钟祥市信访局申请复查复核,该局工作人员安排六月十一日由市常委,副市长陈劲松接访,接访当天,陈副市长没去,姓孔的主任看了图片说碧桂园盖房很业余,对于解决问题不置可否。
八月六日,我见久拖也不是个办法,在国务院信访网站上反映了情况,八月七日,住建局发给我一条短信,即我没有在意见书规定的三十日内申请复查复核,不再受理该信访事宜。住建局出具的意见书是2019年12月30日,我拿到意见书是2020年5月份,住建局对待群众信访就采用这种卑劣无耻的伎俩吗?
作为老百姓,我认为住建局不作为乱作为的首要原因是党的政策党的纪律党的作风没有落实的结果。二是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利益被漠视被欺骗是因为群众政治地位弱势导致的。三是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方法方式的影响力有限造成的。我讲的这三点也许不准确,甚至是错误,请何平书记,周军市长指正。
1.2020年10月22日,新华网报道护城河污染破坏国家湿地镜月湖湿地生态问题,在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中被重复举报。重点交办,承担整改任务的住建局僻重就轻,敷衍应付,虚报问题有效解决,并申请销号。群众多次举报的问题仍然存在。
2.2020年12月20日,匿名在钟祥论坛发布钟祥南湖边台居民安装华润天燃气被强行要求使用该公司产品,否则,不给安装。
3.2020年12月22日,智林在钟祥论坛质疑华润燃气公司捆绑销售材料,接一个燃气热水器的耗材加半小时人工收费244元是否合理。定义燃气公司为″气霸"。
4.我本人一九年八月申请安装商用天燃气,提交申请后,各种理由安装不了。在别人提示下包了红包就可以安装了,安装费一万多元。另外,燃气警报器网上几百元,燃气公司负责收费的叶女士告诉我六千。施工当天施工队长让我交费七千。我打电话给负责收费的叶女士,回复说报错了。工人安装结束,又让我支付警报器费用六千元。我又一次询问叶女士究竟是多少钱,回复说以收款为准。
5.我一七年买碧桂园一层的住房,一九年二月预收房发现入户门与电梯口距离仅三十公分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碧桂园对该隐患进行整改,回复整改不了。我找住建局进行协调处理,质检站闫站长带人去看过一次现场,住持过一次调解,在仅有的一次调解过程中,我提出碧桂园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碧桂园答复整改不了。我说不整改也可以,如果入住因此发生风险由碧桂园承担全部责任,其相关事项在购房合同中备注说明被碧桂园拒绝。我说我可以把入户门封闭,由碧桂园在露台给我设计安装入户门并在绿地修铺通道供我出行,碧桂园又是拒绝。一个大企业都不愿承担自己盖房造成的风险隐患,他们为什么要让一个业主承担呢,碧桂园的担当只会让他们的招牌蒙尘蒙羞。我决定起诉碧桂园。法官看了诉状,明确告诉我诉讼风险,因为碧桂园售房手续齐全。如果自己认为该房存在安全隐患,需要住建局的专业认定才行。再找住建局,直到年底,没有结果。因为疫情,我今年五月份找住建局查询处理情况,该局负责信访的人员给我一份处理意见书,意见书这么表述,为避免再出现购买人因电梯与入户门距离近引发纠纷问题,我局质检站已要求开发单位在电梯旁设置了警示牌。
这句话有意思吧,好像我已经与人因安全隐患造成风险发生纠纷了似的。还有,建筑物存在设计不合理,有安全隐患,这是一个警示牌能解决的?
我当即拿了意见书找钟祥市信访局申请复查复核,该局工作人员安排六月十一日由市常委,副市长陈劲松接访,接访当天,陈副市长没去,姓孔的主任看了图片说碧桂园盖房很业余,对于解决问题不置可否。
八月六日,我见久拖也不是个办法,在国务院信访网站上反映了情况,八月七日,住建局发给我一条短信,即我没有在意见书规定的三十日内申请复查复核,不再受理该信访事宜。住建局出具的意见书是2019年12月30日,我拿到意见书是2020年5月份,住建局对待群众信访就采用这种卑劣无耻的伎俩吗?
作为老百姓,我认为住建局不作为乱作为的首要原因是党的政策党的纪律党的作风没有落实的结果。二是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利益被漠视被欺骗是因为群众政治地位弱势导致的。三是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方法方式的影响力有限造成的。我讲的这三点也许不准确,甚至是错误,请何平书记,周军市长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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