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司法局公务员受到不公待遇”帖子的相关情况说明
各位网友:
网友叮咚响发帖——“司法局公务员受到不公待遇”,上面写到:司法局白纸黑字,“工资、福利等待遇与公证处工作人员一视同仁。鉴于你无公证员资格,不能从事公证业务,内勤人员也有专门人员负责,决定将你抽借到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从事普法宣传工作”。网友佛光剑影跟贴——“谢谢楼主,谢谢各位网友的关心,单位现在正在解决我的有关问题。”我局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钟祥市司法局于2009年4月16日抽借过钟祥市公证处(钟祥市司法局下属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到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从事普法宣教工作。该同志在钟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属抽借性质,其工作关系一直在钟祥市公证处。
2010年1月22日,司法部颁布了《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实施办法》,并于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颁布施行,对长期在公证处工作,又未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公证员资格的人员提供了经考核任职的途径。
2010年4月6日,钟祥市司法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人事调配问题。司法局党组本着对该同志的关心和爱护,鉴于现在该同志可以按程序通过考核合格后,任命为公证员资格,同时按照便于人事管理,理顺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原则,研究决定让该同志回市公证处工作,其公证员任职资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条件进行办理。
衷心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钟祥市司法局
20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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