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言乱语
说说我的车吧,我在琳琅满目的车行中一眼看中了它,它马力强劲,更重要的是它流线型设计,后座高高翘起,能拉近骑乘人员之间的关系。我常常在衣着单薄的季节,捎带着不同的女孩子,稍稍刹下车就能感到后面的波涛汹涌。我的行为引起了公愤,天哥的女朋友(今天的新娘)告诉我,常常见到我的大名写在公厕的墙上,我拷!但值得欣慰的是,阿文那小子在本地厕所文化的上墙率远高于我,这小子没别的毛病,就是好色,他不光在嘴上,还付诸于行动,今天他居然抱着新娘狠狠亲了两口,那样子就像唐僧的二徒弟吃西瓜,我斜着眼看了下天哥,脸都绿了。
我把车骑得飞快,阿文紧紧抱着我,连呼慢点,这小子色胆包天,但平常胆子却很小,一次一只蟑螂将他吓得半死。车驶入了一条小胡同,我下意识的放慢了速度,昏暗的路灯下,一个身影闯入了我的眼帘,晚风吹起了她的长裙,像一朵在晚风中瑟瑟发抖的丁香花。丁香花!我连忙追了上去,看到果然是个女孩子,手里提着一只高跟鞋,哦,她的鞋跟断了。我下了车,一本正经的问:“小姐,需要帮助吗?”她回过头,天哪!太美了,那精巧的鼻子,明亮的眼睛,准气死老戴,让宋玉动春心。“你怎么这样。”这一声如幽谷里黄莺的歌声,我这才发现我的眼睛快贴到别人的脸上了。再看阿文,他的脸上便有了三个O字,眼睛和嘴巴都圆了。我咽了咽快要流出的口水,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她疑惑的看着我,我拿出我的驾驶证,说:“小姐,我是真心想帮你的。”我说的是真话,不过我只帮助过女孩子,这也算是将雷锋精神的有所取舍的继承和发扬吧。她看了我的证件,便坐上了我的车。当车启动时,我听见了阿文如狼般的嚎叫,我知道他要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回家,最少要两个小时的“脚程”,唉!非常时期,也顾不上他了。
我走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偶而”刹下车,居然感受不到那种柔软的感觉,只觉得背后挺得慌,回头一看,我晕!她居然将双臂抱在胸前,臂肘正抵在我的背上。这一回头不要紧,我的车差一点便“吻”上了迎面驶来的大卡车。卡车上立马下来一大胖子,我连忙下车又递烟又赔不是,他教训了我一顿才放过了我。一场虚惊过后,我小心地将她送到了家,自然受到了她的家人贵宾般的接待。
以后的日子如此美好,我忘不了初吻时她那红布一样的脸,我的脖子也抽了半天筋 。新婚之夜,我美丽的新娘偎依在我身旁,悄悄对我说:“你知道吗,那天我拦了很多车,只有你停下了车,我想将终身托付给这样的男人,一定不会后悔的。”我脸上陪着笑,额上却冒着汗,拥住了她……
那一次我庆幸我停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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