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扬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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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号的下午还是跟往常一样按部就班的上着班,突然接到我哥哥的电话说爸爸出车祸可能已经不在了...... 我们都身处外地很着急,又赶上那天所有从深圳回来武汉的火车都停运了,联系了我哥我们连夜赶路,这期间亲戚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打来,路上我们都很沉默,我也不知我哥眼圈红过多少次,但是一次都没有出声。第二天下午3点时分我们回到了钟祥,去的不是医院,也不是家,直接通知我们来到了钟祥殡仪馆,下着大雨,在大雨冷风中瑟瑟发抖地站在外面的候车棚下,亲戚说要等待交警事故中心的人过来。亲戚有人说怎么也想不明白前几天还是一个身体健硕活蹦乱跳的人现在说没了就没有......平时老爸就是一个性子直率本分老实的茶农,种了大半辈子的茶叶,眼看茶叶收获的日子就要到来了,却不想就这样匆匆地离开了我们,连家人的最后一面也没见着。雨还是一直地下着,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通知我们过去认人,看着台面上这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心中满是愧疚,他穿着那件黑色旧雨衣,旧棉袄,绿色短筒胶鞋,双手紧握拳头,头盔破了,额头上有血迹,鼻腔嘴角也有血迹,眉头紧锁,痛苦的闭着双眼,鼻梁凹陷,门牙磕碎,紧咬牙跟,面有不甘。很想再和他说说话问问他为什么这么操劳,下雨天要还要出门卖茶叶。其实我知道他一直在操心我的终身大事,为了能给我们多攒钱,这么大年纪了刮风下雨都还在外面劳作,是我们做子女的不孝,我们常年在外,他也没有怨言,平时打电话时他常说不要担心家里一切都好,让我们在外安心工作,他说在家里把身体养好,以后不给我们增加负担。我知道他为了把茶叶炒好舍得花钱购买设备,从来不舍得为自己花半分钱。过年的时候还跟我提到过拼多多上的衬衣便宜,当时我也没太当会事,如果有后悔药,我愿意花所有的钱去买。后来去了交警事故中心,负责这个案件的是马警官,他跟我们说了这个事故的处理流程,最迟10个工作日有结果,让我们在家等结果。这一天已经是4月2号了。晚上回到家里,看见妈妈坐在厨房门口的小凳子上,一看见我们就哭,还说出事前天晚上给她打电话因为太晚就没说两句话就把电话挂了,她说原来是他想最后的嘱咐,妈妈很伤心,前天晚上一晚上没有睡觉。安抚了妈妈的心情,后来几天办完爸爸的后事。为了弄清这个事故的原委,我们来到了事发地,仔细看了事故现场,又问了当时现场围观的人,这才知道这个事故的经过:事发地点:钟祥市客店镇袁台村老村委会前S327省道 13处1KM +700M当事人1:随车吊司机张方荣当事人2:组织卖树的人 袁台村副书记胡长国当事人3:买树人客店人陈东林死者:王建全事发时间:2021年16点02分事件:2021年4月1号下午,天空下着小雨,王建全驾驶2轮摩托车由张集向客店向方行驶,16点02分途经袁台村村委会门关弯道时,村委会门前监控显示王建全驾驶2轮摩托车正常行驶在S327省道右侧车道,车速正常。当摩托车向前继续行驶100米至老村委会时,与正在道路上作业的随车吊发生了事故。袁台村委会门前监控显示,随车吊于15点55分在村委会门前经过前去老村委会(事故地点)吊树。这场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就是因为他们路上吊树作业违法占道,后方没有设置路障交通警示标牌、交通导向标识和没有安排人员后方提醒拦车指挥交通,导致王建全驾驶的摩托车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避让不急钻入随车吊底部,造成交通事故死亡,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为事发现场除了我爸之外就是组织卖树的胡长国,买树的陈东林,随车吊司机张方荣,还有挖树的几个人,为了能弄清事实我走访了胡长国,他跟我说当时他正在随车吊前面指挥随车吊往前移动,没有伸出过吊车大臂,当我听到这个话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在撒谎,因为事发地点随车吊已经走过路边要吊树的很远,为了要吊到树随车吊必须要向后倒车,所以我决定胡长国在说谎言,后来胡长国又说他不认识我爸爸,我爸爸已经承包袁台村茶树20多年,胡长国作为袁台村书记居然说不认识他,我更肯定他1000%在说谎言。后来我们又走访了陈东林,发现他已经跟胡长国统一了口径。我们只得走访事发点周围村民寻找线索,终于我们找到了有人看到过吊车当时是有伸出过大臂,这就说明随车吊不是一个在路上正常行驶的状态,而是在马路作业,并且没有设置后方来车警示标志。我们把这些情况告诉钟祥交警事故处理中心希望这些能对他们调查案子时有帮助时,他们没有理采我们,还说这些是我们想象出来的,我们感到很生气却又没有办法。就这样我们忐忑不安的等待着,到了4月15号钟祥交警事故处理中心打电话跟我们说4月16号上午10点半去拿事故责任认定书,16号上午我们拿到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上面写着『王建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上路且未确保安全,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对于这样的判定,我们很是吃惊,因为有没有摩托车驾驶证跟这次的交通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并且我爸爸摩托车驾龄差不多也有30年了,并且我们告诉事故中心的办案警官我爸之前在客店镇办过驾驶证,当时办案警官态度很差很大声跟我们说他不管这些他只认网上的他说网络上查不到。当时我们心里很委屈,我们才是受害者家属,对于这个事故判决我们只是想了解的清楚一点,为什么要这样判,只想要个公道,公平就行。事故中心的办案警官什么都不跟我们说,他们说这决定不是他一个下的而是由领导们讨论后作出的决定,这个就是决论如果有异意可以去荆门交警支队去复核申请。中午时分我们回家找出我爸15年在客店派出所办的驾驶证发票和行驶证发票,上面清楚写着工本费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此时我们紧缩的心情稍微轻松了一点,这天是4月16星期5。4月19日星期一,我们带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还有驾驶证发票复印件交给了荆门交警支队,他们说这个案件他们已经受理了,30日会有结果。今天已经是4月21日晚上,我们每天心里都是悬着,虽然我们提交了驾驶证发票证据,但是之前办案交警却坚持说网查不到,这个情况让我们很为难。驾驶证发票是客店派出所15年4月28号开出的,现在钟祥事故处理中心却说网上查不到就判了我爸主要责任,我们感到非常不公平不公道。如果当时吊车在路上作业有人在路上拦车提醒下后方来车,什么事也不会发生。这个事情压抑了很久也不知道向谁说,爸爸因这个事故离开了我们,却还要背负主责,实在觉得不公平,只希望有关领导能够认真处理这个案件,公平公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