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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荆门市委书记王祺扬一行我市检查指导防汛工作,并深入到柴湖镇部分贫困村调研精准脱贫工作。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工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荆门、钟祥两地领导李涛、郑中华、何平、郭志泉、周正清参加检查调研。 在柴湖镇马南村,王祺扬首先到自己的扶贫包联户王天龙家中走访,看望他们家人,详细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情况,仔细询问其子女学习以及家庭收入、务工就业等情况。王祺扬鼓励他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有党和政府的帮助,今后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王祺扬还到其他贫困户家中进行走访,详细了解贫困户致贫原因、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王祺扬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切实解决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早日脱贫致富。随后,王祺扬到柴湖镇绿邦蔬菜专业合作社调研,了解扶贫产业发展情况。得知合作社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了一定损失,王祺扬嘱咐随行的相关负责人,要按政策规定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企业健康发展,督促企业按股分红,更好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在深度贫困村柴湖镇鱼池村,王祺扬走访了部分因病致贫的贫困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及就医情况。王祺扬指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户生产生活的影响,防止因疫返贫。要切实加强对贫困边缘户等重点对象的监测,防止因疫致贫。王祺扬还到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扶贫车间、村部食堂、移民搬迁体验园调研,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扶贫产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情况,对鱼池村统筹推进基层党建、产业发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以及乡风民风建设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认真总结鱼池村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要继续在精准上下功夫,在提升上加力度,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当日下午,王祺扬一行来到湖北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现场,检查防汛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王祺扬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扎实抓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汉江安全度汛。要加强重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做好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项目施工安全。随后,王祺扬还乘船对汉江进行巡查,了解河湖长制落实情况。他强调,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汉江水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行为,坚决制止汛期入江游泳,做好禁渔退捕各项工作,持续改善汉江水生态环境。
荆门一年轻男子与妻子发生矛盾后,开车离家出走,然后呆在车内绝食超过一周,人暴瘦了30斤。 7月20日上午,在荆门民警的救助下,该男子已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当日8时10分,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宏城派出所接到一名环卫女工报警称,一年轻男子将轿车停至高新区福耀路路边已过一周,未见其吃喝,亦未见其下车,通过车窗观察,该男子精神完全颓废,整个人有气无力,恐有生命危险。 接警后,宏城派出所先后派出两拨民警赶赴现场,找到了这辆白色的东风雪铁龙轿车,但该车左前轮已经爆胎。透过车窗,只见一名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斜靠在副驾驶座位上,人十分消瘦,精神萎靡。经民警多次耐心询问,但该男子拒绝开门,口中只是不停说“不要管他”。经民警反复劝导,该男子最后才打开车门,并出示身份证件。经查,该男子30岁左右,系附近一社区居民。民警同社区干部联系后,该男子父亲骑摩托车赶到现场。据其父亲介绍,儿子同儿媳发生矛盾后,一气之下开车出走已有9天,电话关机,全家出动找过多次未果。 打开车门后,车内除1个空酒瓶、2个空矿泉水瓶、1个饮料瓶、1个方便面包装袋外,未见食物。近10天时间,该男子体重由120斤下降到不足90斤。经父子俩短暂沟通后,应其父亲请求,民警用警车将其父子送到了医院救治。据医生介绍,该男子目前的状况是饥饿所致,严重脱水,应无大碍。生活中没有过不去的坎 遇到事情千万不要做出极端的行为不然后悔莫及
钟祥市人民政府关于汉江钟祥段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我市汉江钟祥段实行全面禁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捕范围汉江钟祥段水域,即北起宜城市流水沟易家湖,南至汉宜公路沙洋桥。二、禁捕时间汉江钟祥段禁捕年限10年。汉江钟祥段鳡鳤鯮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永久禁捕。三、禁捕要求禁捕期间,全面禁止一切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活动;禁止收售非法渔获物。四、特许捕捞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进行捕捞的,须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五、执法监督管理在禁捕期间和禁捕范围内违法从事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依法处理。在禁捕期和禁捕范围内禁止从事生产性垂钓活动,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添加剂和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从事垂钓活动。凡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欢迎监督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0724-4261570)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7日下午,市委书记何平主持召开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学习了应勇同志在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印发<荆门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何平要求,要强认识,深刻认识到“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着力推动“分散办理”向“一网通办”转变、“官本位”向“店小二”转变,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要补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差距,持续改进作风、深化放管服改革等,着力补齐营商环境的短板和不足。要优服务,深入开展“当好店小二,我该怎么办”活动。市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开展一切业务工作的先决条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本单位本行业的各类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要硬措施,着力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抓好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要明奖惩,健全完善举报查处、“红黑榜”通报等制度机制,坚持有反映就调查、有问题就处理,并对优秀企业家给予适当奖励。会议学习了王瑞连同志在全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会上的辅导报告,《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 何平要求,市“四大家”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学到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把省委全会的重大意义、主要精神、工作任务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通过理论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全会精神,确保全会精神深入人心;市委宣传部牵头,整合资源,认真谋划,采取干部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方式,精心组织宣传宣讲活动,深化对省委全会精神的阐释解读,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要坚决贯彻会议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快起草我市的贯彻落实方案,适时召开市委全会暨全市半年经济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山西、宁夏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勇同志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湖北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何平强调,要强化认识,全市上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扛起时代的使命担当,尽锐出战、真抓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突出重点,持续落实克服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坚决守住“三保障”及安全饮水底线、做好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攻坚任务。要强化管理,发挥好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用更高的标准落实工作;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制止、及时纠正急于清零、冲刺抢跑苗头和松劲懈怠、消极厌战现象,充分利用有效时间,齐心协力把脱贫攻坚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近日,钟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没收并追缴非法所得。同时判令被告人按要求对涉案场地复垦复绿情况定期进行监测报告,并承担相应治理费用。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4日晚至11月14日凌晨,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七次组织人员在朱某位于汉江河段的滩田非法采砂并销售河砂共计5810.6吨,价值27.796万元。2019年11月21日被告人张某主动到钟祥市公安局皇庄水陆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向公安机关退赔了非法获利10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矿产资源法,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河砂,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被告人张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认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先后七次盗采河砂5810.6吨,改变了原地形地貌,破坏了土地资源,影响河床和堤围的稳定性,威胁堤防等水利设施安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被告人张某对涉案场地复垦复绿或承担治理费用3.98万元,对复垦复绿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并于监测当日将监测情况向钟祥市水利和湖泊局报告,如不履行监测义务,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0.72万元。此外,张某应承担本案项目涉及和预算编制费2万元的诉讼请求合理,本院予以支持。来源钟祥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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