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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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17日,家里无人,也未告知的情况下,宫塘社区和郢中街办一群人,私自强行踹开我家厨房,把我家厨房及杂屋等拆除,事后向上级领导和我谎称拆违联合执法和联系不上我为由,并有录像。2021年12月16日晚上郢中街办主任与我电话沟通并未告知我家房屋建,可笑的是,称是中央督办的(有录音为证)。从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我多次找他们要所谓的联合执法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给地址宫塘社区书记,让她把合法拆违文件寄给我,2022年元月9日与宫塘社区书记短信联系,让她出具拆违合法文件,她称社区无执法权,也没有权力出文件,(有原始截图和大量原始录音为证)。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投拆、举报。2022年3月25日他们回复上级领导,称2021年12月9日向我送达了《违法建设认定通知书》,当我问回复人的送达方式时,他称宫塘社区反馈贴我家大门上(我家有亲戚经常去照看,未见门上贴有任何东西),我电话询问宫塘社区书记,她称我家围栏围着无法张贴,送到我家没人。而社区有我电话号码,难道不能短信告知?在我强烈要求下,2022年3月31日收到宫塘社区以邮寄的方式寄来的此认定书,而代签人是宫塘社区的副书记,为什么历时将近4个月没有人告知我有此认定书存在?为什么历时将近4个月,在我强烈要求和上级领导督办下,才将此认定书给我?不言而喻此认定书真实存在的时间了。而此认定书并不能做为拆我家房屋的依据是合法的,拆违是要5个文件的:一、《调查笔录》;二、巜限期拆除通知书》;三、《限期拆除决定书》;四、《催告书》;五、强制执行决定书》。综上所述:他们涉嫌造假,欺上瞒下,违反法规程序,是违法强拆行为,是私闯民宅违法犯罪行为。   我家祖辈建国前是城关镇居民,是城关镇合法居民户,1980年因钟祥县扩路由中心城区搬迁,是城关镇镇政府指定地点建房,此认定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而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于2011年10月1日颁布实施,而我家房屋住了几十年,没有人告诉我,我家房屋违建,为什么你们要这块地时,我家就成了违建了?这是典型的以拆违代拆迁。我家房屋属历史遗留问题,国家有两个尊重: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上述依据没有说服力。   现在宫塘社区书记把我电话拉黑了,不敢接我电话了,因为一个谎必须十个谎圆,她圆不了了。   地址:春林医院对面

我是一名有14年军龄的退役军人的妻子,家住钟祥市春林医院对面,1980年因钟祥县政府扩路搬迁至此地,已有40多年了,2021年3月至今,宫塘社会在省政府国有土地征收公文,也没有市政府的征收公告,更没有市政府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示及任何带公章的文件,要我搬迁,全市的父老乡亲们,您们看见公告和公示了吗?他们不断上门骚扰,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封门、堵路、蹲守、私闯民宅、违法强拆等,2021年10月22日,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社区、110、120、公职人员在场,用铁皮封了我们的门,堵了我们回家的路,听闻他们对其它拆迁户来取的各种极限端手段,因我心脏不好,为了自身安全,无奈我们离家出走流浪在外,已有2个多月,通过电话沟通,我多次要求他们出示带公章的有效公文、公告、公示,合法合规合理征收,2021年12月17日我们在家,也没有任何人告知和法律程序,宫塘社区书记姚某带着一群黑衣人,踹开我家厨房门,闯入我家,把我家二间厨房、四间杂屋、一间厕所及院墙强行拆除,12月18日0724一12345投诉,他们回复有省政府国有土地征收批文、(县)市政府的征收公告、市政府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我找姚某要这些文        件,问她为什么拆我家房屋,她到处甩锅(有录音),声称我家房屋违建,联合执法拆除,住了40多年并且老搬迁户违建吗?违建拆除的程序呢?法院、土管、城建限令拆除的通知,并声称不是她拆的,她不在现场(有视频证明她带人去的),她做为一级基层当家人,那句话是真话,如何让我们相信,欺上瞒下,私闯民宅,非法强拆,谁给你姚某的权力,国务院590令规定,不准采用不正当手段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33条之規定,偷拍、窥视都不允许,她竞敢胆大妄为,难道有后台保护伞?望政府部门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时值今天我们仍然没有看见任何带有公章的有效文件及公函,支援国家建设我们大支持,只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590号之规行事,合法合规合理征收     。希望钟祥的父老乡亲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