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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人驾驶的车辆于2022年7月27日18.30分左右被一辆车追尾。当时本应由城区相关单位处理,但最后由不具备管辖权的文集警察到现场进行了简单的拍照处理,就离开了现场。7月28日钟祥交警事故中队警察没有到现场,没有查看事故现场图,辅警将当时的一张事故照片让警察请示了一下,他就让辅警轻率下认定书,由我负全责,根本没有尽到尽职调查的责任。警察工作作风极其生硬,认定草率,态度倨傲恶劣。我说了一句:你们就是这个办事态度吗?他反驳我说:我就这样下了,看你把我怎么样?并指着自己的警号说:你去告我啊。而后不断讥讽申请人,并发生争吵。    7月29日我两次到钟祥交警大队法制科递交行政复议材料时均没有人在办公室的情况下,我怕耽误复议失效(认定书下达3日)采用邮政快递的方式邮寄了我的行政复议相关材料,信息显示已经被收悉。但是一个月内(答复时效)无论是钟祥大队还是荆门支队都没有给我回复。我电话咨询钟祥交警大队时,答复说我递交材料部门错误,应该递交荆门交警支队。他们让我找钟祥事故中队队长处理,协商无果后,队长将有队长签字的材料返还给了我。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材料可以递交给同级或者上级部门。   当我9月7日拿着材料到荆门交警支队时,支队给我出具了过期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对于钟祥交警大队行政不作为的行为,钟祥交警大队能够给当事人一个说法?也希望广大网友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督,谢谢!        当事人  叶灵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