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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珍奇味装修工程层层非法转包致施工安全事故,找不到元凶

06-24 08:04   发表于 情系钟祥   阅读 1.3万   回复 53
伤残7年千辛万苦才找到元凶

王某远2018年11月15日在韩某指定的“湖北珍奇味”食品公司的工地安装水电时摔断腿脚,支付6000元医疗费,出院时承诺另付取钢板的医疗费开支,但是,韩某开始几个月还能打通电话,但不久直接将王某远的电话拉黑了,无法联系。给王某远造成肉体痛苦和精神痛苦,医疗费等费用都没有着落,多次找到珍奇味,都以“不知道谁包的”而拒绝提供承包人信息。

后来腿脚因为伤口没有长好,伤残四年后的2023年才取下钢板,鉴定为伤残十级。经多方打听才找到韩某的信息并起诉,起诉时才牵出其“上线”孟某。荆门市中院给予了比较客观公正的判决。并明示王某远“可另行依法主张相关权利。”

经千辛万苦多方查找得知,湖北珍奇味食品有限公司 GMP 洁净车间装修工程由广州龙峰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非法将工程层层转包,到孟某、韩某已经不知道转了几道手了,导致王某远一直无法找到责任方,欲哭无泪。

王某远认为,广州龙峰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湖北珍奇味食品有限公司 GMP 洁净车间装修工程的合法承包人,韩某、孟某二人因没有合法分包资质,是湖北珍奇味食品有限公司 GMP 洁净车间装修工程的违法承包人,广州龙峰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湖北珍奇味食品有限公司 GMP 洁净车间装修工程分包给没有合法施工资质的韩某、孟某属违法分包,应与韩某、孟某二人连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令人不可思议地是,广州龙峰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2018年3月与钟祥珍奇味食品有限公司签订 GMP 洁净车间装修工程协议后,不仅层层非法转包,而且是“未完工,先验收”的严重违规违法操作,经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显示,湖北省珍奇味食品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2日已与广州龙峰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验收协议”(见插图),验收合格资料上有钟祥祥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祥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祥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及负责人签字,但是,已经“验收合格”的工程,相隔13天后还在由韩某组织工人安排水电,也就是说,这个打着“广州龙峰防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水电安装工程,是先验收合格,后一步还在施工。

将工程层层非法转包,由孟某转包给韩某,韩某指使安排包括王某远在内的多名工人2018年11月15日施工,承包公司和分包人不注重安全,不加装吊绳,非法层层转包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

钟祥市建筑市场的乱象,是层层非法转包、所谓的管理部门检查验收漏洞百出,才导致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主要原因。
作者补充于 06-24 08:24
此前帖文呼吁有关部门给个说法,但直到发第二个帖子,住建部门也没给一个说法。(见上篇图文),也没帮忙揪出元凶。农民工讨说法难呵!太傲慢冷酷。
  • 回复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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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龚民为郑意 最后回复于 07-09 10:06

粉丝 26

06-24 08:08

粉丝 38

06-24 08:43
:你连帖文都没有看完,就大发感慨?应该追责的就是有关部门,估计他们看了这几个图片就坐不住了。一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的人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06-24 09:02
:@北湖杨柳 你放心,他们吃的比你还香,睡得比你还安稳
06-24 13:15
:楼主都找错人了,一开始就找广州龙峰防水装饰有限公司才是正解。这公司把工程发包给没资质的小包工头就该这家公司对工伤结果负责。楼主受伤后不懂,错过了最好的时效。后面律师不晓得是过了报工伤的时效还是不专业,选了一条难走的维权路。律师不对案件结果负责,人家只按人家的程序把程序走完,到最后实在执行不了,跟律师又没有多大关系。所以楼主大概率很难拿到自己该有的赔偿。
06-24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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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 7

06-24 09:05
:他们随便签字吗?不信你搞个工程,验收后看他们随便给你签字不?
06-24 12:42

粉丝 3

06-24 10:03

粉丝 27

06-24 10:29
:楼主这种情况走工伤认定,责任主体是用工单位,就是广州那防水公司
06-24 20:42

粉丝 44

06-24 10:36

粉丝 41

06-24 12:38
:层层转包比头们抽提成还好点头们白拿大头吃大肉,施工方只喝汤
06-25 16:01

粉丝 46

06-24 13:39

粉丝 164

06-24 14:31
:照你这么一说,转包工程具有普遍性,是正确的?因为法不责众?。
06-24 16:41
:不是总包单位直属的工人,都是转包!越是央企,转包的问题越严重,反倒是很多民营建筑企业为了利益最大化可能会采取自己养工人,
06-24 18:21
:@ccnhccnx 我说了没用啊,包括最大的某建,某铁,企业,哪个不是很正常
06-24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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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 2327

06-24 14:35

粉丝 278

06-24 15:07
:一包甲方负全责,不需要找其它理由,这个我懂。
06-25 16:02
:所以我说他一开始就跑错了轨道,找错了负责的对象。当时做工伤认定以后,把这个信息调出来了,向荆门住建局要求立案查处。他的赔偿款早就到手了。现在过了工伤认定时效,时间又长了,有这些材料 ,在网上发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第一步就走错了,时间太长,难得掰过来。
06-25 17:50
:老夫建议你把网名改一下。为什么这样说呢?迟到的正义削弱了正义本身的意义:因为存在“威慑力失效”的问题。及时有效的惩罚是法律威慑犯罪的关键。迟到的惩罚,其警示和预防作用大打折扣,甚至可能让作恶者产生侥幸心理。
06-26 09:53

粉丝 278

06-24 15:21

粉丝 278

06-24 15:36
:你连帖子看都没看完,就大放劂词, ,文中已说了,荆门法院已支持了包工头的责任认定并赔偿,现在文中质疑的是管理部门“先验收、后施工”的事实,这才是乱象丛生的管理问题,人家要求的是相关部门要追查事故发生的源头。追查是否存在腐败问题,这才是楼主的本意。
06-24 18:11
:@zyw561777 你看完又看懂了在这大放厥词?他这个走的不是工伤赔偿,是民事损害赔偿,判了又怎么样?赔偿款拿到没?根本就是两码事。自己不懂在这嚯嚯。包工头是个体,🈶承包资质吗?找到该负责的主体比个体强。不晓得王某远是不是楼主本人,他发帖的目的最终还是赔偿款没到他手里去,要是去了,有没有腐败,怎么操作和他有什么关系?他现在就是追究,目的还是拿到他该得的赔偿。
06-24 18:36
:@zyw561777 楼主去年就此事发过帖了。这种情况可以走工伤程序也可以走人身伤害赔偿,都可以有赔偿。但是两条路,工伤肯定是优于民事赔偿的。尽管律师是援助的,但是律师让他走了一条难走的路。如果我是楼主,我不会起诉什么包工头。先信息公开,找出第一个有资质的承包商,就是用工主体,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做劳动能力鉴定。追用工主体负责赔偿,找什么包工头?法律有规定,出工伤了,只要认定工伤了,赔偿主体是用工主体,不是包工头。姐告诉你,姐的工伤就是本人自己跑下来的,昨天另一个侵权官司才赔偿到账。
06-24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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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 67

06-24 15:45

粉丝 103

06-24 20:57

粉丝 15

06-25 04:22

粉丝 19

06-25 09:59
:你盯着一包方,直接起诉,没错的,这个我懂。
06-25 16:04

粉丝 522

06-25 15:58

粉丝 1

06-25 16:25
:不管什么借用不借用,法院只认证据。如果是这个公司一包,它有资质,不管发包多少层出去,没有资质,它就是第一责任主体。至于背后的弯弯绕绕狗咬狗和他没关系。解释什么呢?现在楼主要是去找,不出意外的话,说他一句他会更难受,他自己出工伤了,不找第一用工主体,找住建局有什么用?住建局违规验收和他受工伤是两码事。住建局不会赔他这个工伤的损失。他这时间太长了点。工伤已经错的了时效,走民事赔偿。所以不晓得他那个律师是什么时候介入的,如果介入的早,这个律师这个方案真不是最佳方案。介入的迟工伤走不了了,搞的民事赔偿,还说得过去。当年受伤一年之内做了工伤认定,做了伤残鉴定,同时调到这些信息,要求荆门住建局立案查处违法验收的事,他的赔偿金早拿了估计现在已经用完了。过了这么多年翻这个事,难度太大了。现在各方不回复不是怕,是不屑。
06-25 18:15
 我说你连帖文都没有看全,你还要大放厥词,完全没有领会楼主的意见。

楼主第二段是这样说的:“起诉时才牵出其“上线”孟某。荆门市中院给予了比较客观公正的判决。并明示王某远“可另行依法主张相关权利。””
楼主要警未网友的就是“行政不作为”,或者说管理部门胡作非为,提醒纪委等部门注意,这种愚弄农民工的现象不能再发生了,管理漏洞不能再忽视了。
06-26 09:45
:@zyw561777 你就会用大放厥词这一个词吗?你问楼主了吗?他赔偿金到手了没?我没问楼主,可我敢肯定楼主的赔偿金没拿到手才是他发帖的目的。我说东你要扯西。做为一个发生过工伤的人,自己处理工伤的人,还算了解工伤条例的人,我看到的是他现在发帖的目的就是拿到赔偿金。拿到该拿的赔偿金了,行政不作为或违反流程和他没关系。还有实话听了可能让楼主难受,在网上发没有人理他,他就是天天发贴,也不会有出来官方回应他。我回帖是告诉一些工地上工作的坛友,如果以后遇到同类事件,学会保障自己的利益,学会找对人,做对事。谁行政不作为?有什么机构下裁决书裁定哪个组织行政不作为了吗?你说行政不作为你去办那些行政不作为的去呀?你有那个能力吗?不是小看你,你看住建局理不理你?
06-26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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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 12

07-03 23:47
:农民工讨说法路慢慢哟
07-0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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