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拜读了钢铁侠同志所发的帖子——“湖北首个生物质发电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即将在钟祥投产”。说实话,远的不说,自打本省内的仙桃和阳逻事件之后,每每听闻到“垃圾焚烧发电”这类字眼时,总会不由自主的菊花一紧。
偏偏钢铁侠同志在帖子中所透露的不仅仅是在钟祥要建,而是已经“接近尾声”,“即将投产”,还用了“我省第一个”,“热火朝天”等字眼,然后是投了多少多少个亿,能处理多少多少吨垃圾,可发多少多少度电等等,充满了振奋和满满的自豪感。
我粗略浏览了一下帖子下面的回帖,只有少数几个人表示了对环境污染的担忧。这不由得让我的菊花紧了又紧。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垃圾和废弃物回收后焚烧发电,国外少数发达国家确实在进行,不仅能解决垃圾处理问题,还能再利用,产生新能源,不得不说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然而——熟读鲁迅文字的人,大约都知道,世界上的事,坏就坏在这个然而上面——然而在垃圾焚烧的过程中会产生二噁英这类剧毒物资,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极大的危害,这也是近年来引起世界各国所重视的问题。
在此行业中做得最好的日本,对二噁英的排放有着极其极其严格的标准和控制。关于其设备技术等专业的东西我就不再此赘述了,单单说说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关于垃圾焚烧发电时的四大原则罢。
不分拣到位不焚烧
不财政全额不焚烧
不公开透明不焚烧
不公平补偿不焚烧
我在此想问问钢铁侠同志,这个建设在离钟祥城区一箭之地的湖北首个生物质发电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不是财政全额?
既然是“由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很明显不是国家财政全额,为什么要求必须是国家财政全额?都知道这种项目注定财政着巨大的环境风险,如果把垃圾焚烧发电这种高风险产业交给市场、交给企业去主导,后果也注定极其严重。城市垃圾危机确实严重到非烧不可,那么这种事关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业,就完全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就应该主要由城市政府买单,应该属于财政全额保障的公益行业。惟有财政全额保障,不计成本,才可能杜绝偷工减料的行业黑洞。所以,必须是国家财政全额。我想,引进该项目的钟祥是领导们对这一点应该是更清楚的。
是不是公开透明?
因为能否做到垃圾焚烧全过程公开透明,这也是决定垃圾焚烧发电是否上马的重要指标。垃圾焚烧发电必须做到向整个社会,尤其向作为潜在受害者的所在社区的居民全方位开放,接受整个社会尤其是所在社区居民全方位的监督,才能真正取信于人,真正让人放心。同样我想,引进该项目的钟祥是领导们对这一点应该是更清楚的。
周边的居民有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
垃圾焚烧发电不可避免的环境风险,显然要对周边居民的物业带来一定损失,既有损失就该赔偿。利益只能置换,不能被牺牲,无论当事的是多数人还是少数人。这个原则必须是刚性的,否则,借着所谓整体利益、多数人利益,今天被牺牲的可能是他,但明天就必定是你。
关于第一原则,我就不想再次拿出来说了,我对中国大多数做事的原则和质量,一向是信任不过的,有句话说得好,我们总是在扯淡的事情上做得很专业,而在专业的事情是做得很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