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钟祥退伍兵的遭遇。。。。。。
1:要求在交通系统落实一个机关工作岗位
2:要求按政策补发平均工资(生活保障费)
3:要求补办养老保险
4:要求补办住房公积金
这是我的信访答复结果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调查了解,1.2001年8月,钟祥市交通局将您安置在市装卸运输公司,安排您从事搬运工作,由于您未同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一直未到岗上班,也未向交通局说明原因。综上所述,不存在交通局让您"等通知10年"之说。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六条"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虽然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但考虑您个人存在困难的实际情况,经交通局协调,市装卸公司同意安排您上岗,但工龄从您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2.由于您未在市装卸公司上过班,该单位无依据为您补发待岗生活费。市装卸公司同意,待您与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之后,再为您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手续。
这是我的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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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焦点是
我没有报到还是装卸运输公司没有接收?
2001年8月,民政局安置我到钟祥市交通局我报到过,交通局安置我到装卸运输公司我也报到过,但装卸运输公司根本没有按规定接收,我多次找到钟祥市交通局都没有结果。
2001年8月钟祥市交通局没有安置好也应该返回民政部门重新安置。但交通局一拖再拖
2005年全部清理没有安置好的退武军人时钟祥市交通局找不到我的档案。
钟祥市交通局调查过,但交通局故意隐瞒真相。
我对钟祥市交通局的做法表示强烈的不满,从2001年安置我到交通局以来我从来没有停止过要求上班,钟祥市交通局粉碎了我的理想把我推向了社会,让我在社会流浪,其间我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要求安置。
2005年清理没有安置好的退伍军人时钟祥市交通局既然找不到我的档案,2010年我多次找交通,政府,民政多个部门反映了我的情况,钟祥市交通局给我的答复是帮我买保险到2005年,补偿每月120元到2005年,我没有同意。但是万万没有想到钟祥市交通局问题到了今天,仍然没有纠正还突然说我是主动放弃工作,找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给过我这样的答复。
今天我收到你们的回复我便犹如晴天霹雳。钟祥市交通局严重的损害了退役士兵合法权益,采取欺骗的手段隐瞒真相,我请求政府调查真相,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钟祥市交通局领导者和民政局相关人的责任。
对交通局这样的答复我很不理解,党和各级领导都无不把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放在非常重要要的位置,在倡导和谐社会的今天,钟祥市交通局这样的做法完全是违背国家的政策,激化社会的矛盾,挑起退伍士兵对政府的对立。如今到了这种地步,我不得不捍我尊严,血诉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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